怎么都有理(第2/5页)

打仗既是士的义务,也是士的权利。城里人才能当兵打仗,这是一种荣誉,乡下人是不能当兵的。平时呢,士就住在“国”里,就是城里,就像象棋里的士得待在九宫格里,待在老将旁边。这些城里人无论贫富,都是有身份的人,都有点儿架子得端着,都是很有尊严感的——我们现在的一些大城市里也能看到一些士的遗风,比如,一些城里人哪怕再穷,哪怕一直失业着,可在乡下人面前也很牛气,如果你提供了工作机会给他们而他们认为这工作有失身份、跌面子,他们宁肯穷着也不会接受,当然,更不会因为穷就加入外地人的盗窃团伙什么的。他们通常也会一直守在九宫格里,不愿意去乡下生活。这就是士。当然了,高风亮节的那也是士。

这就好理解了吧,“没有固定产业却还能保持坚定的道德观念,这只有士才做得到”。那么在孟子的观念里,和士相对的就是民。这些“民”如果没有产业那可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了。

民是什么?

我们就简单说是老百姓好了,乡下人什么的。

有人注意到没有,我在前面这么长的篇幅里表达“老百姓”这种意思的时候通常不说“老百姓”,我用的词一般会是“人民群众”,因为在以前,所谓“百姓”其实都是贵族,不是我们现代语言里的“平民百姓”,所以,虽然我用“人民群众”不很准确,但我总觉得用“百姓”更不准确。但是,语言和概念的演变啊,真是让叙述者很为难,现在我就遇到问题了,如果我还说“人民群众”的话,就不容易分清“士”和“民”,如果再解释呢,又怕越解释越乱。我决定,干脆不考虑那么多了,遇到非解释不可的地方再来解释好了。

“民”是哪些人?简单说,在当时的语境下,就是乡下人。

孟子认为,乡下人如果没有了产业,就会沦为流氓无产者,他们没有什么道德底限,为了肚皮可以做出任何事来。孟子为这两句话可没少在后来担罪名,诸如“美化封建贵族”“污蔑劳动人民”等,我们不用拍脑门儿都想得出。可我们就算退一万步说,冉阿让是不是一个大好人?冉阿让有没有道德底限?冉阿让偷东西算不算罪过?冉阿让有没有到影响社会稳定?

孟子接下来推论,冉阿让当然影响到社会稳定了,那沙威去抓冉阿让合不合法呢?当然合法。但是,谁才该为冉阿让偷东西负责?谁才该为冉阿让危害社会稳定负责?谁才该为冉阿让被抓坐牢负责?谁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是统治者。是统治者设了套儿等冉阿让钻,是统治者挖了坑等冉阿让跳。

孟子继续推论:如果政治清明,让冉阿让有饭吃、有衣服穿、有房子住、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这样的话,冉阿让还会去偷东西吗?冉阿让还会去危害社会稳定吗?

紧接着,孟子又来了在梁惠王面前就兜售过的那老一套了,“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什么的,车轱辘话来回说,我就不翻译了。

孟子这话先是提出了有恒产才能有恒心这样一个大前提,在这个前提之下来作论证,如果我们继续往下论证的话——如果统治者做不到政治清明,不让冉阿让有饭吃、有衣服穿、有房子住、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这样的话,如果冉阿让去偷东西,去危害社会稳定,那么统治机构去逮捕冉阿让就没有合法性了,就是非正义的了。那么再往下推论的话——如果统治者的行为不具备合法性,不具备正义性,那人民群众是不是还有服从的义务呢?孟子虽然没写出一本《论公民的不服从》来,不过他确实早就讨论过这个问题了。

孟子的答案是:有权不服从,甚至可以造反!对于这一层意思,孟子现在的话还只是个引子,他在后文中还会一步步地一再坚定地指出,革命无罪,造反有理,观点非常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