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留发与留头:两难的抉择被征服者的反抗(第3/8页)

恶法逼人,本来渐趋平静的江南地区顿时如水入沸油般四处暴散起反抗的怒潮。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一直以孔孟伦理为原则的中国人,无论官绅还是普通百姓,都不能接受自己在形象上变成野蛮的“夷狄”。遥想前朝,即使是统治中国近百年、残暴横行的蒙古统治者,也从未下令要汉人改变装束。

一朝天子一朝臣。以家族宗法儒学为源的中国人,或许能把朝代兴迭看成是天道循环,但如果有人要以衣冠相貌上强迫施行改变,把几千年的汉儒发式强行改成剃发梳辫,这不仅仅是一种对人格尊严的侮辱,简直是类似精神“阉割”的大痛。而且,在明朝人心目中,以这种“夷狄”形象活着,死后一定有愧于祖先,再无面目见先人于地下。

如果从文化、财产、等级等方面,士大夫和平常民众还存有歧异的话,在这种保卫自身精神和风俗的立场方面,所有的汉人,几乎都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

原本已经降附的地区纷纷反抗,整个中国大地陷入血雨腥风之中。连真心归附清朝的汉人学者王家桢,也在笔记中愤愤不平地记述道:我朝(清)之初入中国也,衣冠一仍汉制(其实朱元璋下令是遵依唐制)。凡中朝臣子皆束发顶进贤冠,为长服大袖,分为满汉两班。有山东进士孙之獬,阴为计,首剃发迎降,以冀独得欢心。乃归满班则满以其为汉人也,不受。归汉班则汉以其为满饰也,不容。于是(孙之獬)羞愤上书……于是削发令下,而中国之民无不人人思螳臂拒车斗,处处蜂起,江南百万生灵尽膏野草,皆(孙)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止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研堂见闻杂记》)。

不过报应真迅速。三年多以后,因为受人钱财卖官,孙之獬受弹劾,被夺职遣还老家淄川。天道好还,这老贼恰好赶上山东谢迁等人起义。义军攻入淄川城,孙之獬一家上下男女老幼百口被愤怒的民众一并杀死,“皆备极淫惨以毙。”

孙之獬本人被五花大绑达十多天,被押期间,五毒备下,义军百姓在他头皮上戮满细洞,人们争相用猪毛给他重新“植发”。最后,百姓们把他的一张臭嘴用大针密密缝起,然后把他肢解碎割而死。

“嗟呼,小人亦枉作小人尔。当其举家同尽,百口陵夷,恐聚十六州铁铸不成一错也!”

孙之獬此种下场,连仕清的汉人士大夫也不免幸灾乐祸。

1645年六月二十八日,清廷再次传谕:“近者一月,远者三月,各取剃发归顺。”这样一来,剃发就成了绝对命令。

如此野蛮的“留发不留头”,引发了江南汉族人民的强烈反抗。从苏州开始,抗争怒潮波延而起,常熟、太仓、嘉定、昆山、江阴、嘉兴、松江,处处义旗,人人思愤。清军王爷多铎大肆镇压,江南胜地,顿时血流成河。

“华人变为夷,苟活不如死”。悲愤之下,江阴这个素以礼仪之邦著称的城市,人民纷纷起义,誓死不剃发,不投降,并推举前明典史阎应元入城主政,紧闭城门,拒不开门。

江阴剃发,非常有戏剧性。本来,清军派一名二十多岁的投降清朝的前明进士方享为江阴县令。此人自以为是“运筹帷幄”的诸葛亮,穿一身明朝服装,只带二十多个家丁,前来江阴当“接收大员”。

剃发令下,江阴诸生百余人,率领民众约万人,到县衙请求免剃。方享不知死,犹拿架子端坐堂上,唤衙役下堂收取兵器。这时,他的老师无锡人苏某恰好来贺学生当官,见民众议论纷纷,便入堂大骂:“这些奴才,留发不留头,个个该砍!”

一句话,激起众愤,百姓大噪:“打死这个降贼!”你一拳我一脚,立毙苏某,然后拆下门板焚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