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刚与至柔(第2/2页)

但是,此信的重点,尚不在此。不苟取、不妄得,不过区区一介之廉,不足以说明他的志向和原则。“鄙人二十年来所尝留心、自信必可称职者,惟知县一官”;这句话,必出于实干家之口,亦只会出于真能办事者之口。知县为亲民之官,即今日所谓基层党(政)组织也;位置卑下,作用巨大。对百姓来说,知县就是可以触知的具体而微的中央政府,“帝力于我何有哉”?即在是也。对中央来说,知县就是可以量化的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的统计样本,黄仁宇所谓“数目字管理”的国家,即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然则,政治是否清明,行政是否通畅,知县之为用大矣哉!然则,知县之得人与否,关于国计民生者,岂可忽哉!了解一下清代在举人中“大挑知县”的程序,即知其时政府对知县人选的重视:

“每届大挑,钦派王大臣在内阁举行。每二十人为一班。既序立,先唱三人名,盖用知县者三人。(三人)既出,继唱八人名,乃不用者,俗谓之‘八仙’,亦皆出。其馀九人不唱名,皆以教职用”;

举人,在科举制国家中,绝对是“精英”人物,而在其中挑选知县,中签率竟只有15%(二十选三)。由此可知,清代知县的平均素质非常高。冒昧一点说,今日吾国公务员,就平均素质而言,不可能比得上当日的举人,然则分别从两个候选团体里挑选出来的亲民官,其素质也就不可同日而语了。但是,清代中后期捐纳之风大开,阿猫阿狗都可以做官,甚至道、府之类职位也能合法购得,遑论知县;由此,清朝政府基层组织的有效性受到极大破坏。像白莲教、太平天国、捻军那种程度严重到动摇国本的起义接连发生,不能不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政治结构的基本单元——知县——的选拔制度受到极大破坏的恶果。今日报章不屡云某处买官某处卖官么?较之清代捐纳,其合法非法则异,其害民误国则同,为政者亟当凛之戒之。当然,这是题外话,点到即止。

正因为认识到知县才能的难得,正因为认识到知县在国家政治中的重要性,左宗棠才会说“二十年来所尝留心、自信必可称职者,惟知县一官”。当然,真能胜任知县者,其能力必不限于一县;若一为知县,终身知县,那整个国家的政治必有其制度性缺陷。在一个设计合理、运行顺畅的文官制度中,称职的县官必能通过正常渠道逐级晋升,由县府而道司而督抚部院乃至“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调鼎”之臣,故左宗棠要说“此上惟督、抚握一省大权,殊可展布,此又非一蹴所能得者”。意思就是,做知县最见功力也堪称握有实权,知县做好了,尚须经过州府道司等职位的历练,用来熟悉行政程序,才能为“展布”自己的谋国治民之策。所谓“非一蹴所能得”,并非说他只能走极端,不作牛头,就做鸡头;而是说他也承认伯牛前述的升级阶梯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

那么,回到最开始引用这封信的原意;所以引用,目的在于通过人微言轻(其时彼刚入幕,尚未如后来数年能呼风唤雨、权倾一时也)时的表现,探求左宗棠行事作人的风格,是否始终偏于刚直一路。他不希罕苟得的利禄,是为刚。他的政治追求,以能具体办事为标的,无所介意于官阶之高卑,是为直。他直言二十年交情的胡林翼心术不正,“不及我者以此”,他直言同乡兼亲家郭氏兄弟“懵焉为其颠倒,一何可笑”,是亦为刚为直。身处半品闲职、几根鸟毛之际,毫不苟且,不惜为微咎小眚破坏友朋间的和衷之道,当彼兵凶饷急、千钧一发之时,他会借此机会私而忘公、修怨报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