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上帝”到广西——洪秀全的勃然而兴(第4/18页)

有了“宗教”的外衣,打扮起自己来就很得心应手。但是,由于对基督教真正的教义并不通,连《旧约》、《新约》都没读过(只有到了1847年,他才在广州传教士罗孝全那里看了这两本著作),洪秀全只能走“捷径”,从儒家典籍中“钩沉”,并首先找出与中国“天”这个词相匹配的“上帝”一词。甭说,《诗经》中有“上帝临汝”,《易经》中有“荐之上帝”,《书经》中有“唯皇上帝”,但其实与基督教的“上帝”之意十六杆子也打不着。找到了“上帝”这个古词,洪秀全“创造性”地认为:“历考中国史册,自盘古至三代,君臣一体,皆敬拜皇上帝。”同时,他大肆附会第三次赶考后的发高烧见幻象说胡话的经历,声称自己那一次“死过去”,其实是上天见上帝,受命再次“下凡”,诛妖救世。这种伎俩,同历代农民战争的头头们假造“符瑞”、“谶言”,并无二致。他还编造出一个“上帝”的“对头”——阎罗妖,或东海龙妖,随时把这个假想敌附会到任何反对者或反对派身上。

平心而论,“拜上帝教”的仪式一点也不复杂:众人集结于一屋,男女分别列座,开始共唱赞美诗。然后,“主持人”宣扬上帝之仁或耶稣救赎之恩,劝诫信徒勿拜偶像,悔改过恶,一心崇服上帝。只要有人当时愿意入会,马上施以“洗礼”——在一张“忏悔状”上写上自己名字,面对神台跪下。“主持人”问:“愿不拜邪神否?愿不行恶事否?愿恪守王条否?”“申请人”随声答应,于是“主持人”从一大脸盆中取水一杯浇于“受洗者”脑袋上,语称:“洗净从前罪恶,除旧生新!”礼毕,焚化写有申请人姓名的“忏悔状”,饮尽神台前所供清茶三杯,仪式结束。

洪秀全的“基督教”,看似基督教,其实也就仿个皮毛,与真正的基督教有天渊之别,所以,英国人富礼赐就说过:“教皇如果有权治他洪秀全,早就把他烧死了!”(见其《天京游记》一书)下面,笔者仔细“八卦”一下洪秀全“新教”与基督教的实质不同。

首先,基督教有“三位一体”说,即父、子、圣灵三个位格,其本意在于推究“上帝”对人的救赎,因此,上帝(父)、耶稣(子)与圣灵并非是三个神,而是一体。洪秀全当然不懂这么深奥的东西,《劝世良言》那个小册子中也没有讲这些,最多只懂“救世主天兄耶稣赎罪功劳”,他以为“三位一体”是三个人,并编造“天父”派他本人“天王”下凡代世人“救赎”的神话。此“救赎”非彼“救赎”也。自公元4世纪开始,“三位一体”已经成为基督教最基本教义之一,洪秀全连这一点都弄不清楚,胡搬“上帝”,确实有“中国特色”。

第二,在基督教仪式方面,最重要的当属洗礼和圣餐。此仪式源自耶稣和门徒共进最后晚餐时,他亲自掰开面饼分给门徒,说:“吃,这是我的身体。”而后又举杯递给他们,“喝,这是我立约的血……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所以,门徒吃“圣餐”,意即“原罪”得赦。洪秀全对此一知半解,他只知道“洗礼”,从未见过领圣餐的仪式,所以拜上帝教从来没有这种仪式。同时,汲取中国传统喜丧仪礼,洪秀全等人总会把讲道的文章当众焚化,鸣鞭放炮,很是热闹。而基督教根本没有此种仪式,一直要求信徒“用心灵和诚实拜他(上帝)”。至于“太平天国”宣教活动最有特色的“讲道理”,全然不同于基督教的“布道”,基本上是盅惑宣教的政治活动,与宗教无关。

第三,基督教认为上帝是一个“灵”,因此上帝是人的肉眼所不能看到的。而洪秀全对此不理解,为突出他自己的“神异”,他逢人就讲他升天时见过“上帝”本人,而且这个“上帝”的样子还十分清晰:“披金发,衣皇袍,巍然坐于最高之宝座上。”可见,洪秀全是根据教堂中耶稣的形象推测出他爸“上帝”的模样,不伦不类,却有“遗传”道理。此种“人神同形论”,稍有基督教知识的人,都会觉其荒谬不堪,以这种“拟人观”描述“上帝”,老洪的神学知识基本上只有20分,离及格还远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