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三探狱(第3/10页)

朱让槿狂笑不止,二人连唤数声,朱让槿忽地厉喝一声:“住口!不要叫我二王子,我算什么王子?”

两个狱卒吓了一跳,里边的人虽是囚犯,可那身份也不是他们得罪的起的,两人瑟缩了一下,不敢再应声了。

朱让槿双手一分披散的乱发,露出一双凌厉的眼睛,他拖着脚镣向前走了两步,忽然对着小聆子直挺挺地跪了下去,一字一顿地道:“朱让槿,不是一件可有可无随便牺牲的东西。我会瞪大双眼看着这件案子查下去,总有一天要被人堂堂正正地从牢里接出去!”

小聆子坦然受了他这一拜,目中露出嘉勉之色,微微地点了点头。门外两个牢子面面相觑,听着二王子说话,却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朱让槿俯首拜了三拜,大声道:“师傅,一切就拜托你了,请回禀父王,朱让槿不会死、不能死!我会耐心地等着重见天日的时刻。我,绝不会死!”

声音在牢房中回荡,传出好远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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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死的,我绝不会死!”同样的誓言就在此时,也在李大义的心中回荡。

月光惨淡,前边还有一座山峰,黑沉沉的矗立在夜色中。翻过这座山,就能见到她了。

“我答应过她,一定要活着回来见她的。”李大义心中想着,已经热泪盈眶。

两天两夜,他不敢停留,只顾跋山涉水地往回赶。他不是怕有人搜山,群山连绵,无穷无尽,就是发动巴蜀所有百姓搜山,他找个草坷隐藏起来,也未必就能被发现。

但是他了解自己的伤势,他杀过太多人,其中不乏高手,所以自己也受过很多伤,他清楚地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来,那么他将就这么无声无息在死在山野间,成为野狗野狼的腹中餐,永远也不能再见到她。

刺穿肩胛的一剑伤了他的筋脉,即便医好这条臂膀也必然大受影响,不过以他的体魄,如果只是这一处伤害,至少不会送命,要命的是胸口中的一弹。

刀剑伤不会在体内留下什么,可是那比药丸还要小些的一粒枪弹射中了他的胸口,深入肺腑,即便官府没有封锁大小路卡,让他从容就医,他也找不出那么高明的郎中,能从他的胸口取出弹丸。

铅弹带有毒性,他的伤处已腐烂肿胀,现在流出的都是酱黑色的血水,换个人早已毙命荒山了,而他仍在苦苦支撑着,可是李大义此刻已是强弩之末,脚下迟滞如重千钧,前边那座山以他平时的脚力只须一盏茶的功夫就能越过去,现在却不知道还要爬多久。

可是无论如何,他都要爬过去,绯舞在那儿等着他,盼着他回来,如果他想停下歇一歇,可能就要永远睡在这儿,与他的女人,和他未出生的孩子,隔山隔世,相见无期。

李大义一身泥泞地趴在地上,急促地喘息半晌,忽地抓过一把野草,疯狂地塞到嘴里,嚼着、咽着……

他并不是因为饥饿,两日不能进食,他还能够忍受,他是因为胸中那种火炙铅坠般的痛苦,苦涩难耐的青草味道,现在嚼着也不能那么难受了,反而令他麻木的神经和身体重又激发出一股活力。

他像野兽一般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然后摇摇晃晃地爬起身来,拄着手中的木棍,一步步向前挪去……

后边有一头独自觅食的狼,远远的辍了他许久,这个人类身上散发的死亡气息令它警惕地一直不敢靠近过来,因为它确定不了如果扑过来,那么将是谁咬死谁。李大义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终于使它最后一丝贪念也消失了,这头灰狼拖着尾巴灰溜溜地逃了。

放弃贪念,有时也是一种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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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绯舞还没有睡,昏暗的油灯下,她坐在炕头,笨拙地缝着一件小孩衣服。布料不大,小小的一块儿,但是给婴儿做件衣服应该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