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二节 天书(第4/8页)

※※※

可敦嫁女在草原算是个大事,虽然真正婚嫁的场面常人难以见到,可酒似河,肉如林的场面,也不会有太多人见过。

酒席欢乐的范围已经远过十里长街。从仆骨到可敦的营寨两个时辰的路上,到处都是欢乐的人群载歌载舞,酒水流水般的送上,成群的牛羊被屠宰,路边篝火熊熊,烤的金黄色的牛羊让人垂涎欲滴。

无论是谁,只要在这里,就可以享受免费的大餐,你在这里,可以从早上喝到晚上,当然也可以从晚上喝到白天。萧布衣怎么说也见过点世面,可是见到这种与天地同乐的场景也是心旷神怡。

商人们都是放松了精神,加入到欢乐的海洋中,几个兄弟也是如此,所有的一切烦恼在此刻都显得微不足道,只希望欢乐的时光停留在这一刻。

萧布衣也是出了营寨,和几个兄弟一起。篝火熊熊,夜色方浅,天边一抹残阳尚未退去,可是他们已经喝了一天。

草原四处都是点点篝火,有如天上的繁星落到草原,又像是草原四处盛开着奔放热情的鲜花,更如这里的女人一样多情热烈。莫风看起来已经喝的找不到北,加入了草原人欢歌笑舞的行列。

十数人手拉手,形成个圆圈,围着篝火跳着草原的舞蹈,莫风时不时的滑稽动作惹得众人都是大笑。这样的场景草原到处都是,如可敦所言,这几天内,所有的人都可以尽情的欢乐。

就算是周慕儒和箭头二人都被热烈如火的激情所打动,坐在篝火旁,品尝着草原自酿的美酒,有酸有甜,有辣有苦,不一而足。喝一口美酒,用刀子割下些烤肉,就着下酒,别有风味,见到热闹的时候,不时的鼓掌助兴,欢声笑语。

没有融入热闹气氛中有两个人,一个是萧布衣,另外一个却是杨得志。

虽然从表面来看,二人喝酒吃肉和旁人无异,不时的也会鼓掌助兴,可比起莫风等人的融入其中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萧布衣拎着一个皮袋,里面装着草原酿制的青麦酒,入口辛辣,后劲十足。可他喝了良久,除了入口微辛外,并没有太多的感觉。

这辈子或许无缘品酒了,萧布衣有些自嘲的想,见到杨得志望向自己,问了句,“得志,货物卖的如何?”

杨得志苦笑道:“卖的很好,我从来也没有想到胭脂水粉也能换到良马,除了十数匹良马用作马种外,我们还收到了百来匹的母马,不少的皮草药材,都算是上等货,如果拿到中原卖,能赚上一笔。那个老牧民誊图简直拿你当神仙,听说你要让他帮你养马,不迭的答应,我倒建议我们留两个兄弟在这里照料,和牧场有个联系。我们第一次做买卖,不赔都算不错,可却没有想到空手套白狼也能如此的发达。”

萧布衣微笑道:“既然如此,你苦笑什么?”

杨得志轻轻叹息一声,“你莫名的成了马神,草原人听说你要买马,都是不迭的送上良马,他们奉送最好马匹,我们只回他们点胭脂水粉过去,未免有些过意不去。”

萧布衣也有些汗颜,“其实按照我的打算,这些胭脂水粉要请蒙陈雪帮忙,或者做个广告什么,可是没有想到计划永远不如变化快……”

听到广告两字的时候,杨得志并不意外,很多新鲜词少当家已经和他们解释过,杨得志也不笨,向来不用解释第二遍。

“如今你请求可敦出马帮助蒙陈族,按理说蒙陈雪的事情已经是小事一桩。”杨得志接道:“这里的婚宴结束后,我想就是蒙陈雪回归族内的时候,就算她还在这里,除了那些游散的客商,商队的大户已经从可敦那里获取了十足的回报,久出思归,我听商人都说,虽然这里也不错,但是大多数人都建议,最迟三天内我们就要回转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