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难伯汪(第2/4页)

除了喜欢马,他喜欢的东西还真不少,他更喜欢天马行空。

他曾经幻想过得到月光宝盒后,进行一次时光穿梭,可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过,一次野外探险,寻找传说中汗血宝马的时候,他不依靠月光宝盒,竟然也来到了隋朝。

当然,来到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魂。这是个很难解释,又很奇妙的现象。

于是他成了山寨的少当家,有个老爹叫做萧大鹏。有了几十个兄弟,天天盘算着打劫肥羊过日子。

寨主老了,不能亲自带队,所以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萧布衣的身上。

他总结了打劫的利弊,研制了点简单易用的器材,比如投石机之流。他做事喜欢偷懒取巧,但是偷懒取巧的前提是你得聪明,不然只能笨死。

觉察到这些山贼钦佩的目光,萧布衣惬意中有些怅然。

摸着手上的弓箭,萧布衣并不陌生,因为骑马射箭本来就是他的必备功课,可是杀人如同草芥一样,还是让他有些茫然。

但是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不讲法律,不讲道理,很多时候,谁的拳头硬,道理就在谁的那面。

这里离大隋边境马邑不算太远,地形险恶,两山中间一条狭长的通道,实在算是伏击的好地方。

从突厥到大隋,或者说从大隋到突厥,这是一条重要的生意通道。

从这条路进行交市显然都是非官方的,违禁交易甚至有砍头的罪名,可是因为利润奇大,铤而走险的商人也不在少数。

萧布衣就是附近山寨的土匪,这会正带着二十来个手下,埋伏在山腰,等着肥羊送上门来。

当土匪可是不由他选择,他到了这里,就是这里的少当家,他想反抗都不行。他穿越附在萧布衣的身体后,多少有些茫然和惊乱。他爹萧大鹏为了他,担心焦虑,甚至请来个捉鬼的道士为他驱邪。他如果不想再喝那个用泥巴香灰和黄酒搅和在一起的东西,没法儿,他只能承认自己就是萧、布、衣。

马儿静静的卧在他的身边,和主人一样的冷静。不但萧布衣身边的这匹马是如此,二十来个手下,二十来匹战马亦是如此,这是萧布衣的功劳!

他对付马儿如同对待朋友恋人一样,所以马儿也是如此对他,他虽然才当了几个月的土匪,可是就凭驯马这一手,全山寨的弟兄都服他,这让他父亲脸上乐开了花。

以前的那个萧布衣,只是个轻薄不羁的浪荡儿,可是现在谁提起萧布衣,都会竖起大拇指,说一声,那是条汉子,有能力,大当家你的儿子,有出息。

想到这里的萧布衣不知什么心情,望着远方的绿草和天边的白云,嘴角一丝苦涩的笑容。

“少当家,有肥羊。”身边一人说道。

那人长着张很抑郁的脸,萧布衣却知道他叫杨得志。杨得志耳力奇佳,贴在地上都可以听到几里外的雉鸡跳,别人往往看不到的时候,他已经听了出来。

萧布衣从走神中回过神来,眯缝着远方望了半晌,脸色一变,“是突厥人。”

马贼有些骚动,就算战马都有些不安。

谁都知道突厥人彪悍异常,他们来到边境,素来都是来打秋风,烧杀掳掠,干一票就走。从这个性质来说,他们和萧布衣这些土匪都是一个娘养的。

可是萧布衣显然不认这个干亲关系,手一挥,“都精神点,准备好好干一票。”

“可是他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抢什么?”莫风有些惴惴,突厥人彪悍他们不怕,因为他们也不是吃素长大的,可是无利可图的事情,真的没有必要做。

“怎么没有。”萧布衣望着远方道:“他们还有十几匹战马,这个我们也需要。”

众人差点从山腰跌下去,却已经知道了少当家的意图,他想做的事情,已经没有人能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