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八章 用眼神杀死你!!(第4/4页)

归有光赶紧阻拦道:“大人,笔录已经没法改了,原告、被告、旁听都摁了手印,涂改就无效了。”

沈默哈哈一笑道:“谁说的?我给你改改看。”说着便将其中一句加了一笔,对两人道:“你们看这样如何?”

两人凑过来一看,只见其中一句描述行凶的句子‘用木剑击中后脑致死’,的‘用’字上轻轻一钩,改成‘甩’字,整句话变成了‘甩木剑击中后脑致死’,虽然只是一笔之差,案件的恶劣性质,便被大大削弱——‘用刀致死’,是故意杀人,肯定不好开脱;可‘甩刀’就不一定致对方死命,只是甩得不巧,失手劈死。这样就把故意杀人罪降为误伤致死的过失罪,虽然因为死者与凶手的关系,还是要判死刑,但性质无疑要轻很多。

且会给复核此案的上官,一种此乃‘一个少年一时冲动之举’的感觉,无疑大大增加了那少年活命的几率。

“大人改一字而救一人!”归有光赞叹道:“这定会传为士林美谈的!”因为在此时人的眼中,这种改动并不算违法,而是灵活变通的表现……当然一切要看你的出发点如何。

如果是徇私或为恶,肯定会被士林弹劾的。但这种‘救一人活三人’的宽大,尽管撒满去做,不仅没人会在这上面做文章,还会交口称赞,沈拙言仁义的。

这个名声,可是千金不换的啊!

王用汲便问道:“那到底如何定罪?”

“杖一百,发配口外充军,永不得返。”归有光最有经验,便出主意道。

“这跟死刑有区别吗?”沈默问道,这是仅比死刑低一等的刑罚。

“一般来说,上面多少都会改动我们的判决。”归有光笑笑道:“我们把刑罚定在这个坎上,进一步就是死刑……如果上峰同意我们的意见,就不会判这个死刑,反而会把刑罚降一档。”又道:“如果他们不同意,那我们这个‘跟死刑没区别’的判罚也说得过去,至少不会因此而获罪,可谓两全其美。”

“如果他们同意了,又不改动呢?”王用汲问道。

“说句犯忌讳的,他还年轻。”归有光压低声音道:“总会等到大赦天下的。”

最后两人望向府尊大人道:“大人的意思呢?”

“很好。”沈默点头道:“你们想的已经很周全了,就这么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