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12章 不同之处(第2/3页)

同时,在杜小姐的指甲缝里并没有发现血迹和人体组织,说明她根本没有做出有效的反抗,那么除开迷药之外就没有别地解释了。

秦林为了确认再次用狗做了试验,倒置尸身、按压腹部使其吐出部分胃内容物,那狗吃了之后立刻四脚发软的趴下。

遍布尸身的淤伤和掐痕,使用迷药的作案手段,这都证明了死者确实是被那名穷凶极恶的连环杀人犯所害,第二名罪犯模仿作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为什么前两次留下了肉汤胶冻,这次却没有呢?这是犯罪心理上的一个明显信标呀!

毫无疑问,从犯罪心理学推断,凶手正是因为没有正常男性的能力,才使用肉胶冻代替精液,他把这玩意留在尸体身上,潜意识里面告诉自己:我已经得到了她,已经彻底的、完整的占有过,并在她身上行使了男性的权力。

如果罪犯是女人,那么肉胶冻则代表着侮辱和贬低,无论受害者多么美丽动人、温柔娴雅、纯洁可爱,罪犯用肉胶冻代替精液涂抹,想象其已被真正玷污,从此之后,她的一切优点都被抹杀,成为失身受辱的破鞋。

这两种心理状态中不管前者还是后者,涂抹塞入肉胶冻都是必不可少的过程,甚至对偏执狂类型的罪犯而言比杀人本身的“意义”更大。

那么,他为什么不是继续使用肉胶冻呢?要知道这样的话,在罪犯心目中这起案件就不再“完美”,是相当难受的。

难道因为时间紧迫,他或者她来不及使用肉冻?而且前两起案件并没有“凶器”遗留在死者身上,这次却多了根树棍……

秦林仔细审视,锋利如刀的目光像扫描仪一样检查着尸身,不放过任何疑点,不留下任何疏漏。

隐隐的有些不舒服……这是刑侦专家特有的直觉,如果案件合乎常理,就会感觉“舒服”,如果一反常态,就会因蹊跷而心头犯堵。

终于,秦林找到了哪点让他不“舒服”:前两起案件,固然死者遍体鳞伤,但代表女性特征,也是罪犯刻意“侮辱”或者说“占有”的牝门处,并没有明显的伤痕,只留下肉胶冻;但这一次,肉胶冻没有了,却被毛糙的树棍戳得稀烂,这种损伤也和前两次大相径庭。

死者全身多处的伤害掩盖了这点,之前做出犯罪升级的推断也使秦林对此没有足够的重视,但现在想想,又觉得大不对劲儿。

受害女性的私处对罪犯而言一定有着特定的心理意义,这头禽兽前两次作案就有明显体现,心态属于男性犯罪的“占有”或者女性犯罪的“侮辱贬低”,而这一次,表现得更接近于纯粹的“破坏”。

一般说来连环杀人可能伴随犯罪手段升级,但不大会在特定的心理学标志上发生转移,像秦林捉住过的那个用刀割喉的连环杀人犯,因为“只有攻击颈部才能彻底致命”的潜意识烙印,即使没有携带刀具也要勒颈杀人,绝不肯改用钉锤敲头、投毒、防火或者别的手段。

“难道是新手作案,心理特征点发生转移?”秦林挠着头皮,暂时把这事放下,还得处理其他的事情。

因为现尸体时尸体还很暖和,秦林又检查了尸体温度、尸僵尸斑等现象,把死亡时间确定为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之间,现在是亥时正,那么她就是戌时正到亥时初这段时间遇害的。

这也和几名丫鬟的说法相吻合。

杜小姐不像殷小姐那么内向,有什么情绪往往都藏不住,今天下午到后花园玩耍之后,她就显得特别兴奋,先在书房里头待了一会儿,等晚饭之后就又回了书房,还吩咐丫鬟们不要打扰。

直到亥时过了一点儿,几名丫鬟捧着莲子汤,在书房外面叫人没人应,这才慌了神,打开门一看已经空无一人,连忙到处寻找,很快就在院墙偏角处、靠近偏门的地方发现了杜小姐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