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红与黑

第一章 那家伙的声音

午夜时分,狂风大作,呜呜作响。

大风过处,窄仄的巷道里偶尔传来一两声野猫的叫唤。电光闪动,整个江城顿时滚雷轰鸣,跟着,滂沱大雨瓢泼似的倾倒下来。这雨打在窗玻璃上,如雹子一般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也浇得两位晚归的民警驻足避起了雨。

巷道一片幽暗。

雨水寒气逼人。

其中一位民警掏出了烟和打火机,这个时候,一支点燃的香烟足可以赛过一顿饱饭。可他发现自己的打火机坏了——另一位民警不抽烟。

于是他笑着抱怨:“屋漏偏逢连夜雨!”

不抽烟的民警说:“说不定一会儿有人经过这里,你可以借个火儿。”

两人说话的时候,巷道一侧的楼上亮起灯光。

借着灯光,他们看到一个穿着雨衣的人正走过来,那位抽烟的民警立即迎上前去……

第二天清晨,两名民警的尸体被发现于巷道尽头的垃圾箱内。

市局侦破会议室。

大雨仍下个不停。

宋河把目光从模糊的窗玻璃上挪开,沉吟了一下才说道:“重点是凶手对于两名同志的处置,他为什么在杀人后要将尸体移动到巷口的垃圾箱。如果仅仅是为了掩藏尸体,我认为大可不必。从案发现场来看,凶手跟两名同志进行了搏斗,留下了大量的血迹。”

范小梵翻动着案件材料,将两张照片展示给于副局长和秦烁。

范小梵说:“两名同志的身上都有二十几处刀伤,伤口参差不齐、深浅不一,出刀的方向也没有规律可循,因此完全可以判定,凶手对杀人并不在行。”

宋河说:“目击证人称,当时他起夜上厕所,瞟了那么一眼,正看到那个穿雨衣的人为其中一名同志点烟。他说那个人身高在1米65左右,是个男人。但两名同志的身高均在1米75左右。假设穿雨衣的男人就是凶手,又是初犯,就身体的自然情况而言,他应该不是两名同志的对手……”

“你忽略了两点。”秦烁打断宋河道,“一是案发时下着大雨,隔着窗子,视线是模糊的;二是目击者所处的位置,他是由上往下看。这个角度与平视是有偏差的,所以我认为那个穿雨衣的人身高绝不止1米65,而应该是1米80左右。再者,我对目击者判断穿雨衣的人为男性这一点也表示怀疑。”

“你的意思是目击者想当然了?揣着打火机的人并不一定是男人?”

“没错。查案子最忌讳的就是按常理三个字。谁说揣着打火机的就一定是男人?也没有人规定女性不可以呀。千万别跟我说身高,1米80的女子篮球运动员可有的是,我就认识好几个呢。河河,怎么着,要是你喜欢,用不用我帮你介绍一下?”

宋河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于副局长说:“好了小秦,你就别再贪嘴上那点便宜了,宋河他不是你的对手。要是你再这么故弄玄虚,我可要考虑帮他一把了。快,赶紧说说你的想法吧。”

秦烁马上开口:“我们不能先入为主认定穿雨衣的人就是凶手,即便他的嫌疑最大。另外就是我推断凶手只是想杀两位民警的其中一人,另一人不过是恰巧在场,他看到了凶手的容貌,所以凶手不得不杀了他。我的理由如下——”

秦烁侃侃而谈起来:“首先是凶手选择的方式,这样面对面的暴力行为是需要极大的自信心的,要知道,目标不是普通人,而是警察,那么显而易见,凶手有一个强壮的体魄,或者说他有一个自认为强壮的体魄。但仅仅这一点并不够。愤怒才是根本的原因,而且是无法遏制的愤怒,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凶手在将两名民警杀害之后,还要费力不讨好地将他们扔进垃圾桶。人类是情绪化的动物,抛开其他,唯一能够消解这些情绪的就只有时间,许多冲动性犯罪案例可以作为最好的佐证。就本案而言,凶手冲动性犯罪的可能非常大,一者,凶手对自己再有信心,也不会自负到不知1比2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二者,在明知1比2的情况下仍旧进行犯罪,这说明,凶手在心理上认定,他的目标必须死,哪怕再出现第三个或者第四个警察。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两名警察的其中一位,在短时间内做了一件让凶手震怒的事情,这件事情是凶手在情感上根本无法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