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十九节 大恐惧!

回长安的时候,辛月和云烨挤在一起,总是回头看后面的马车,不大工夫已经看了三四回了,云烨躺在马车上无聊的睡了一觉又一觉。

辛月又把目光盯在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云寿骄傲地说:“夫君啊,您看看,寿儿的身子骨就是好,外面在下雪,他还穿着斗篷在前面开路,跑前跑后的多精神,这下子可把他程伯伯给比下去了,处默号称最讨厌坐马车,如今天气太冷,身子骨到底不行了,躲在马车里不出来了。”

云烨费力的把脑袋从脑袋从被子探出来,坏笑着在辛月丰硕的臀部抓了一把嘿嘿笑道:“处默还是和以前一样讨厌坐马车,但是这回不坐不成了,我坐马车是因为方便摸你一把,处默坐马车纯粹是因为没脸见人!”

辛月狠狠地在云烨的手上掐了一把,她认为自己已经老了,就不该再有什么欲念,现在根本就不许云烨碰自己,非常的遵守妇道,不过她很快就被夫君说的没脸见人这四个字吸引住了。

疑惑的问云烨:“怎么就没脸见人了?难道说您和处默又去麦积山偷佛头了?这样的话可真的没脸见人了,这可是杀千刀的罪过。”

“偷佛头这是我的梦想,迟早会完成心愿,不过让处默烦恼的是别的事情。”云烨发现自己好像多嘴了,答应程处默不告诉辛月的。

果然,这句话就惹出祸端来了,辛月强烈的好奇心让她终于知道了前因后果。

在得知程咬金要娶续弦这件事情之后,辛月的脸色就变成了铁青色,面孔扭曲的厉害,两只手无意识的撕扯着棉被,怎么看怎么像一个恶鬼,刚才还珠圆玉润的诱人模样全没了,一个丰满的美妇人能在转眼间变成这样也是一个本事,不过,这样的辛月,云烨是没有兴趣再去抓一把的。

“不成!”辛月咬着牙根从牙缝里迸出两个字。

“晚了,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回到长安你就知道事情有多么的可怕了。”

“杀了她,要快!”辛月的一双丹凤眼居然射出精光来,多年的富贵养成到底是见成效了,不过云烨很不喜欢,直起身子训斥道:“我还没发现你现在竟然成了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人,要说丢人,我当年就是长安城最大的纨绔,最大的败家子,甚至一度是最大的混账,你怎么没趁我睡着把我脑袋割了去?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不怨那个叫做燕回春的女人,程伯伯要娶她,她敢不答应?一个十六岁的女子嫁给一个八十几岁的老翁,不管如何都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云烨的话里明显的有不高兴的成分,以前这么说话的时候,辛月立刻就会软下来,说好话,赔罪会用很多方法让云烨高兴起来。

但是这一次好像没有退缩的意思,瞅着丈夫说:“那不一样,您不管是长安三害还是无敌统帅这都没关系,现在长安城里的百姓依旧拿您教育子孙,说男人家年少的时候胡闹一些有什么打紧,只要知道争气就是好样的,以后总会建功立业的,年老了如果还胡闹,就是不懂事了,是真正的老糊涂啊。

您胡闹的时候是少年时期,到了现在,满长安的人才发现您才是最洁身自好的勋贵,咱家除了您总有风言风语传出来,那也是因为您身在高位的缘故,别的人只要走出去,都会被人家挑着大拇指夸赞的。

不管是妾身,还是那日暮她们,长孙娘娘都不止一次的夸奖过咱家的女人,那日暮去别的勋贵家里做客,坐的都是上席,从来都没有人敢领着那日暮走妾婢的通道,都是踩着花砖进入后堂和夫人们聚会的。

程伯伯这么做会彻底的让长安人认为他是一个老糊涂的,怪不得处默躲在马车里不出来,不说处默没脸见人,妾身都没脸见人,这让妾身如何去程家?咱们每年都要去程家住几天的,那个小院子还是妾身亲自装扮的,床头还有一对镂空九转玉玲珑,您最喜欢的枕头还放在那里没有拿回来,这怎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