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四节 白牦牛和小兵(第3/3页)

随着吐蕃人的大脚跨过警戒线的时候,八牛弩的声音响了起来,只一波箭雨,整个战阵上就只剩下那个挑着狐狸尾巴的家伙还能站着,他犹豫了一下,竟然选择了继续前进,云烨在望远镜里看到了这个家伙在流泪,神情狰狞之极,但是发现这个家伙的脚步却没有半点的犹豫,甚至越走越快,走后竟然挺着长枪冲过三百米的弩箭防守区域。

云烨没下令,知道那个家伙能穿过弩弓的防守区域,全赖自己手下那些该死的荣誉感,唐人就是这种德行,喜欢敬佩强悍的敌人,纵死敌手也会笑脸相承。

这就是一个不大的孩子,脸上的稚气未脱,站在城下拿着长枪疯狂的攻击着驼城,除了能够在巨盾上划出浅浅的凹痕以外他一无所获。

就在范弘一准备下令将这个吐蕃人杀死的时候,从吐蕃的军阵里缓缓地走出来一头白牦牛,这是吐蕃人最高贵的礼仪,他们想用这头白牦牛换回那个英勇的小兵。

“杀了他吧!”杜如晦轻轻地对范弘一下了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