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十四节 颜之推请客(第2/3页)

“云烨还是从妾身这里硬要走了一千贯钱财,说是书院发卖专利的费用,平民小户的三百钱就行,到了皇家就非要一千贯,原以为是送给皇家的,谁知道最后少一个子都不行。”

“那就没问题,如果平民小户也收一千贯,朕就会下手处置,青雀说以后织毛机,也会走这条路子,皇家不可能把所有的产业都攥在手心里,青雀话里话外的想让云烨掺乎进来,那小子毫不动心,在荒地上种了好多的棉花,说那东西才是好东西,一个劲的用羊毛,最后一定会出现羊吃人的惨剧来,青雀不明白什么是羊吃人,就跑来问朕,朕思虑良久才弄明白,织毛的法子传出去,羊毛就会紧缺,养羊的人就会多起来,需要的草原也会越来越大,到了最后说不定就会把良田也种草养羊,毕竟养羊的利润要比种地大,侵占一点不要紧,要是多了,种地的就没了活路,说不定真的会死人,这样就是他口中的羊吃人了。现在这小子越来越有远见了,多栽培几年,将来一定是个好帮手。”

只要牵涉到朝堂,长孙就会立刻闭嘴,但是歌舞这种事情,却是她说了算,云烨今天会进宫给自己讲细节,所以早早离开万民宫,回到自己的住处等云烨的到来。

云家莫名其妙的收到好多重礼,翻看一下礼单,都是长安的勋贵人家,上面具复的帖子都是红底黑字,这是人家家主亲自选的礼物,没有大事,不会这样隆重。

也是,不管谁家出了个孝顺儿子,当爹的都会喜欢,柴绍的礼物最是特别,一对青铜爵,只要看看上面的绿锈,就知道是古物,已经被把玩的发黑了,一定是柴绍的心爱之物。

豪门大家的没两样古物实在是会被人家笑话,去了颜家,他家大门上的铜环说不定都是好几百年的旧物,招待客人更是古雅的一塌糊涂。

“老太爷,咱爷俩能不能不用青铜箸。您看看这双筷子又大又沉,夹个菜费老劲了,您老人家身体不好,咱们还是用竹筷吧,您看夹个粉条都夹不上来,掉我袍子上两次了。”

“老夫也讨厌,家里的规矩就这样,请人吃饭规矩多,你不知道,金筷子才让人讨厌,老夫吃一顿饭得歇三回,你没资格用金银,凑活着用铜的吧。粉条子美味,可惜我这样的老头子克化不了,只能看着你吃,丸子,豆腐归我,你把青菜粉条全吃了。”

颜家请客就四盘子菜,青菜豆腐,豆芽菜,再加上一条指头长的鱼,就是全部菜式,在老头子强烈的要求下才多加了一个丸子砂锅,装在脑袋大小的青铜鼎里,是两个仆人抬上来的,云烨试了一下,一只手没拎起来。

“古人就用这东西吃饭?您祖上,只要吃饭就会这么麻烦么?”

“胡说,祖上清贫,一瓢饮,一箪食就足矣,这些东西都是后来我们这些不肖子孙硬加上去的,如今请个客人都要四盘子菜了,小米饭,也成了白米饭,真是不孝啊。”

“说不孝那可不对,陛下还有大唐的文官武将们,不就是为了让天底下的百姓都吃饱吃好才这么操劳的么,如果您现在还是一瓢饮一箪食,那岂不是说我们一族经过千年还是在原地打转,后世的子子孙孙全是蠢货,一千年了,还没有半点的长进。”

“你懂个屁,能吃上饱饭才是这几年的事情,前些年饿死的人还少了?老夫百岁了按理说应该有点见识了,为何看到地里的土豆堆成山会高兴地夜不能寐?”

云烨摇摇头,拿起巨大的青铜勺子帮着颜之推把丸子,豆腐捞出来,放在他的青铜碗里,坐回来等老头子解释。

“还不是因为这样的盛景老夫也是头一回见到,当年瓦岗军打开洛阳东仓,米粮成山,老夫却没有半点的喜悦之意,那些粮食都是要被用作军粮的,说起来瓦岗军在对百姓放粮,你知道总共放了多少粮食?告诉你吧,小子,六百担,不是瓦岗军不给别人放,是因为杀的剩下的百姓就只能拿走六百担粮食,你说说看,剩下了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