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十四节 云烨的《隆中对》

和别人家不一样,人家都是在喝孩子的百日酒,孩子刚出世,就是来送一下礼品,然后离开等着孩子满百天过来喝酒就好。

很明显这一条对老程,老牛,秦琼尉迟恭这几位老帅没用处,酒宴没开,老程自己就去酒窖里提了两坛子酒上来,找了一个暖和的屋子,拉着李靖几人进去,把门一关,就在屋子里自斟自饮,连酒菜都不要,门外还站着两个大汉,不许云家的仆役进去。

在回房间看了一眼熟睡的辛月后,就站在一边仔细的看自己的儿子,还没来得及取名字,小孩子先有个小名叫着就好,老奶奶一个劲的叫心肝,把襁褓打开,看着小雀雀笑个不停,极小心的逗弄两下,再把襁褓合上,一个人坐在椅子上自言自语,平日里视若性命的念珠甩在一边,都不记得拿起来。

不打扰老奶奶的幸福时光,云烨回到自己的书房,李承乾一个人坐在书桌边自斟自饮,李淳风在云烨的书架上翻翻拣拣,袁天罡早就醉的不省人事,云家的酒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烈了。

从书架最上方取出一本《算学初探》扔给李淳风,这家伙立刻就迷了进去,他对云烨的从左到右的写法很认同,对阿拉伯数字也不陌生,毕竟这些年大唐在不遗余力的推广这东西,商人作为其中的主力功不可没。

拽着李承乾来到云家的灵堂,云烨在柱子上摸了一把,立刻就有一个洞口露了出来,从里面取出一卷画轴,再把洞口合上,没必要在李承乾面前装神秘,云家已经够神秘得了,如果再多一些别人不能理解的东西就会变成诡异。

神秘和诡秘是两个概念,一个让人向往,一个令人怀疑,人心就是这样的奇怪。一字之差,一天堂,一地狱。

“这是什么?”李承乾很想知道云烨从这么隐秘的地方取出来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不要多问,一会去老将军们那里,只要带着耳朵,眼睛就好,不要问,不要回答,你迟早要去战场的,这次大唐攻伐不臣之地,是你建立功勋和威望的好机会,记住了,千万不要干涉将军们的指挥,你在军中好生听话就是,让你往东你就不要往西,只要你去战场转一圈就好。”

李承乾血气方刚,他一向认为自己就该是横刀立马,笑傲三军的主。听云烨这样说,有点不服气。

“梗着脖子说,那我去军中做什么,当个乖孩子还上什么战场。”

云烨揪住李承乾的脖领子说:“战阵之道你懂个屁,军中最可怕的事情就是令出多门,你的太子六率,都是些没见过血的新兵,你也从来没有领兵作战的经验,你老爹算是人中之龙,不也在云定兴手底下乖乖做了好几年的校尉?

今日带你去那个房间,除了侯大将军对你亲厚之外,其他的人都对你不假辞色,这无可厚非,你父皇春秋鼎盛,正是拓土开疆的好时候,所以人家都不理会你,一是为了避嫌,二也是为了避嫌,三还是为了避嫌。

所以你现在要为你以后做准备,你将来注定是要做皇帝的,这些老将,是陛下的左膀右臂,将来也会是你的肱骨重臣,给他们留下一个谦虚谨慎的好印象比什么都重要。

你想上阵杀敌?这是蠢猪才会选择的做法,你就算是砍死了一百个,一千个敌人,这无关大局,人家只要砍死你,就是大胜。”

李承乾被云烨的一番话说懵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云烨会用最恶毒的话语来评论他的满腔热血,不知不觉得有些愤怒。

“我想带着十万铁骑横行天下,建万世奇功,我要在日出之地观日出,我要在南方烟瘴之地擒巨蟒,我要在西疆绝域铜标铁柱,我要在北方热海牧鹰,你休要把我变成一个缩在父辈羽翼下的可怜虫。”

“啪啪啪啪”云烨笑着鼓起掌来,李承乾的这些雄心壮志大概是第一回说起,李家血脉里就蕴含着这种勃勃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