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7页)


  可嘴里不服,“这名字好没边儿了,爱人叫起来多有情趣!”
  良辰冷哼一声:“真可惜,我无法想像赵天华是怎样有情趣地叫你的。”
  唐蜜的男友赵天华是良辰的大学校友,一向忠厚老实,在外人面前是半句情话都不会说的。良辰和他们相处得久,自然一清二楚。
  唐蜜瞪她,转而又发现还有个旁观者笑得更开心,不由得抬头狠狠剜了一眼,拍桌子道:“我要红焖猪蹄和酱爆鸡丁,还不快去!”
  她脸色变得极快,凌昱竟一时分不清是否真的恼羞成怒了,于是连良辰那份都没敢多问,真的一溜小跑地离开了。
  良辰转过头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没来由地乱起来。
  吃完饭后,唐蜜上楼回办公室,她最近刚接了个重要的case,手头有些资料需要仔细研究。良辰则想趁着午休的一个小时去附近书店逛逛,凌昱听后想了想,说:“干脆我也一起去吧!反正没事干。”
  书店和公司只隔一条街,两人走了十来分钟,一路上随兴聊着天。到了店里,良辰才发现这里异常的冷清,偌大的一家新华书店,除了两三个服务员,这个时间里几乎没几个顾客光顾。她在畅销书架前转了转,其中有一本倒是来之前就想买的。但是可能由于销路太好,架子上只剩下一两本。良辰随手翻了翻,发现封皮和底页都有此许污渍和破损。转头去看,几个服务员正围在一起小声聊天,完全无视他们的存在,她突然没了兴趣,把书放回去,转身去找凌昱。
  凌昱也在看书,却似乎看得格外认真,好半天才翻一页,显然是每个字都读了的。良辰走到他身边,随手抽了本侦探小说,还没翻开封面,就听见他说:“良辰姐,其实我很久之前就见过你。”
  初秋午后的阳光肆意地洒在书店的窗玻璃上,一整排过去,金黄得明亮耀眼。凌昱的声音很低,状似只是忽然想到然后不轻易地提起一般。
  良辰却愣了愣:“嗯?”
  “我说我见过你啊。”大男孩转过脸,清爽的笑容浮现在脸上。
  “……什么时候?”
  凌昱想了想,纠正道:“准确地说,是见过你的照片。”
  良辰还是纳闷。但迎着微微刺眼的阳光,这张年轻英俊的脸直直落入眼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悄悄走过,她的心也渐渐地一下一下加速着跳动起来。
  ……这样相似的五官和眉目间的神韵……同样的姓氏……
  一直隐藏在心底的猜测,答案呼之欲出。
  “我见过你的照片,在我堂哥的皮夹里,我堂哥叫凌亦风。”
  心里有什么东西就这么轰地一下垮了下来。
  这么多年来,没有人在她面前提过他的名字。
  就在她以为,自己终于快要渐渐忘掉他的时候,这个和他有着亲近关系的大男孩来到她面前,轻轻松松地翻出她自以为已经埋得很深的记忆。
  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以为忘了就真能忘记的。
  她当然记得那张照片。
  她不爱照相,相片很少,所以从头到尾凌亦风也只保存到了极少数中的一张。
  那时候,在火红的夕阳下,她把从家里翻出的自认为最满意的一张递给他。
  十六七岁的少女,穿着白色棉布半袖衫和藕合色的长裙,站在垂杨柳下巧笑嫣然。相片的背面,是她亲手写上去的四个字——我的良辰。墨水印才刚刚干透,乌黑鲜亮。他看了看,微微皱起好看的眉,似乎有些不满:“应该由我亲自写才对。”
  “谁写有什么关系?”
  “这又不是我的字。以后别人看到,都不知道这个‘我’到底是指谁。”
  “除了你还能有谁?”她挑起眉说得理所当然。然后自行从他的口袋里摸出钱包,将照片小心地塞了进去,“收好,别弄丢了。仅此一张,很宝贵的,以后再想要可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