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贰卷【乱世豪雄篇】第11章.长河落日 第59节

麒麟殿。

尚书令田畴和大司马府长史陈卫把三位大人引进了尚书台。

“大司马呢?”太傅杨彪见徐荣没有亲自出迎,心里有些不安。这个时候徐荣的态度至关重要,如果他也完全倒向了李玮一方,事情就再也没有回旋余地了。

“大司马三天三夜没睡了,他太累了……”陈卫躬身解释道,“刚才和我们议事的时候,不知不觉睡着了。如果三位大人不介意,就让他稍稍睡上片刻吧。”

陈卫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不远处的书房内传来一声响,接着就听到尚书赵行惊慌失措的叫声,“大司马……大司马你怎么了?”

田畴等人骇然心惊,飞步冲进书房。书房内堆满了奏章、文卷,几乎无处下脚。徐荣正在赵行、司马朗、王凌等人的搀扶下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看到杨彪、荀攸和陈群后,非常尴尬地笑了笑,“失礼了,失礼了……刚才听到三位大人说话,准备出门相迎,谁知手脚麻痹不听使唤,竟然摔倒了。失礼失礼……”

“你要注意休息,不要这样拼命,如果你倒下去了,我们还能指望谁?”杨彪看到徐荣没事,如负释重地叹了口气,一语双关地说道。

徐荣不置可否地笑笑,伸手请三人坐下,“请你们来,是想商量一下修改《刑律》的事。”

“修改《刑律》?”杨彪、荀攸和陈群互相看看,顿时明白了徐荣的意思。看来,徐荣还是站在了李玮一边,要以整肃吏治为名强行推行改制了。至于修改《刑律》,不过是朝廷做出的一种妥协姿态而已,并不能改善门阀世家们当前所面临的困境。

本朝立国后,因为约法三章太疏太宽,无法有效制裁违法犯罪,于是丞相萧何重修律法,制定了《九章律》。《九章律》承袭秦制,在源于李悝《法经》的“六律”(盗、贼、囚、捕、杂、具)基础上又增加了户、兴、厩三篇。《九章律》是以刑律为主体的法律,是大汉律法的核心。

后来太常卿叔孙通参照古代和秦代的礼仪又制定了旨在维护皇帝尊严和权威的《傍章律》十八篇。孝武皇帝年间,御史大夫张汤制定了关于宫廷警卫方面的《越宫律》,太中大夫赵禹制定了关于朝贺方面的《朝律》,亦名《朝会正见律》。另外还有《大乐律》、《祠令》、《祀令》等律令。

这四部律法一共六十篇,也就是所谓的大汉律法。

丞相李玮要修改的就是《九章律》。其中主要修改内容是刑罚、重罪十条和出钱负罪(触犯刑律的人缴纳若干金钱或谷物以获取免除刑罚的办法)。

本朝律法承袭秦朝,刑罚和大秦朝的相差无几,包括死刑、徒刑和耻辱刑。

死刑很残忍,有戮、磔(碎尸)、腰斩、枭首、弃市、夷三族(父族、母族、妻族)等等。本朝孝文皇帝前元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曾经发生了缇萦上书救父一事,孝文皇帝以此为契机,修改了刑律。当时是丞相张苍和御史大夫冯敬等大臣共同议定了修改方案,把肉刑改为打板子。原来被判砍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被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不久,孝文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了肉刑,接着又废除了连坐刑(连坐,就是被牵连一同办罪)。

废除肉刑看上去是件好事,但实际执行起来弊端很多。有些犯人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子后,马上就死了。这样一来,无形当中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孝景皇帝朝,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弊端才稍稍有所缓解。

重罪十条就是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这是朝廷严厉打击的对象,犯此十罪者,杀无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