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朱元璋之死:最后一道可怕的命令(第4/7页)

  不光皇帝,连诸王对这一祖制也都亦步亦趋。《明史》诸王传中载,朱元璋第二子秦王死时,“王妃皆殉”。周宪王朱有炖是朱元璋之孙,正统四年临死前上奏表示身后务从俭约,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谁料未等圣旨传到,王妃巩氏和施氏等六夫人已经同日殉身。英宗无奈,只能表彰她们的“贞烈”、“贞顺”。

  为了对殉葬者有所补偿,朝廷会给那些地位比较高的殉葬者的亲戚一些优恤。《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三宗皆然。”

  明代的人殉制度终结于明英宗朱祁镇。他在临终之前,曾留下了这样的遗嘱:“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

  朱元璋的这个后代能作出如此英明的决定,有两个特殊原因。一个是明英宗是一个历遭忧患的皇帝。他曾遭土木堡之变,又被自己的弟弟景帝软禁多年,这不同寻常的经历使他比一般一帆风顺的帝王更敏感于人情冷暖,更重感情。第二个是明英宗与钱皇后感情极深,钱皇后在明英宗危险中时,曾经“夜哀泣吁天,倦即卧地,损一股。以哭泣复损一目”。明英宗被软禁时,钱皇后陪伴他度过了艰难时光。“英宗在南宫,不自得,后曲为慰解。”“闻英宗为太上时,钱后至手作女红卖,以供玉食。”

  由于钱皇后没生儿子,在内宫斗争中地位一度岌岌可危。明英宗临终时“口占遗命,定后妃名分,勿以嫔御殉葬,凡四事,付阁臣润色”。并特别嘱咐“钱皇后千秋万岁后,与朕同葬”。这显然是担心自己死后,后宫中有人逼钱皇后自杀殉葬。英宗结束人殉制度,一个直接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皇后。

  不论如何,这项决定顺应天理人心,受到万民欢迎,公布之后,许多大臣甚至感动到流泪,“时读竟,涕下,悲怆不自胜”。后世史家对此举更是不吝赞美之词,说“英宗独见,罢免此举,遂破千古迷谬,视唐宗命孟才人先效死于生前者,圣愚奚啻千里”。中国历史上意外复活的野蛮殉葬制度终于被画上了句号。

大明:退化的朝代

  如同使殉葬制度返祖一样,从世界史视角观察,朱元璋的出现使中国社会体制和政治文明都出现了重大退化,导致中国从明代开始与世界文明主流反向行进,永远失去了在人类文明中的领先地位。

  十四世纪的明朝,与欧洲相比,表面上要光明得多。十四世纪的欧洲特别不幸:黑死病扫荡了欧洲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使北欧动荡不已的“百年战争”也始于这个世纪,因此人们称这是欧洲的“黑暗时代”。而在中国,朱元璋却缔造了一个很长的和平时期,“华胄重光”,生产恢复,东方大地一片太平景象。

  然而在一治一乱的表象下面,却涌动着两股方向相反的历史暗流。

  在欧洲大陆,从十四世纪起,漫长的死气沉沉的中世纪统治开始支离破碎。由于教皇和国王们忙于争权打仗,无暇管理地方事务,许多城市从封建统治中脱离出来,获得了独立。这些城市居民们集资向国王们购买了自治权,可以组织自己的市政厅和法院,建立自己的法律。正如当时的一句俗话所说,“城市的空气能使人自由”。

  在城市里,人们不再向国王贵族们卑躬屈膝,他们投身于商业和企业,用自己的双手和头脑为自己创造财富,用财富来建立自信。“自治市的自由民从一开始就表现出自信和独立,这种自信和独立是欧亚大陆任何地区所没有的。”这些城市的本质就是一个大公司。“所有的商业法律,也就是民法;全部商业船只也就是海军。”这些城市一出现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明朝建立之后十二年的1380年,威尼斯打败热纳亚,成为欧洲海上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