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锦衣马超(第2/3页)

可是我去凉州干嘛?贾诩这人野心不大,他一辈子的谋划都是力求在乱世中保全性命,倘若机会许可,再进而去做一番大事业,然而其人既然自恃以智,当然不甘心远离中原,跑去经营边地。如今关东有袁、曹壮大,荆州有刘表,蜀中有刘璋,群雄逐鹿,正大丈夫用武之时也,灰溜溜地跟吕布回老家去折腾?这格局未免太小了点儿吧,甚无趣也。

真要跟吕布去凉州,那还不如跟是勋去许昌,以我在朝中的人脉,九卿易得尔,将来曹操要是真能成事,就辅佐他兴王霸之业,要是眼瞧着袁绍占优,便暗中为其内应,亦不失公侯之赏。跟吕布去凉州,我又能得着什么?

想到这里,贾文和的神情立刻镇定下来,当下站起身朝吕布深深一揖:“诩乃出凉州,岂肯与乡人相争?温侯恕我。”说着话慢步走到是勋食案前面坐下:“诩腹中尚饥,而所食皆为温侯践踏,请得一饭。”他这是双关语,隐含的意思是:我没地方可去啦,原本的计划都被吕布给糟蹋了,如今只能来投靠你,你收不收?

是勋闻弦歌而知雅意,当即把碗筷推到贾诩面前:“勋既有食,岂敢怠慢贾公?此番围攻长安,梁兴不肯奉诏,请贾公为勋讨之。”贾诩接过碗筷来,略点一点头:“诚如尊命。”

吕布长身立起,“哈哈”大笑道:“汝……卿等且自商议,某这便去取马腾等宵小的首级来献!”说着话双手揪住领口,左右一分,“嗞啦”一声,把一件簇新的锦袍扯得粉碎,露出里面穿着的软甲来。随即大步出堂下阶,就从人手中接过了他的赤杆大戟。

是勋目送吕布离开,然后转过脸来瞧瞧鲁肃,以目相询:真要在城里开打?吕布有胜算吗?鲁肃朝他微微点头,那意思:无须担忧,估计陈宫早有谋划,以有心算无心,胜率很高。

是勋一想也是,虽说各部都只准带千人进入长安城,但四方城门的守护仍然捏在各家诸侯手中,其中南门彻底部署的是吕布的人马,他想临时把大军全都拉进来,那一点儿都不难。关键那千人之限,前提是各部都不愿意撕破脸皮,引发内讧,而要是铁了心打算闹事,自己再发一百条禁令也是空口废话而已。估计这会儿,陈宫就已经把吕家军都带进来啦,先控制各门的守卫,然后就要关门打狗,马腾他们一个都别想跑!

吕布你好狠,陈宫你更狠!只希望不要把这好不容易得来的长安城,再杀成一片白地……正这么想着呢,忽听堂外一声大喝:“吕布狗贼,纳命来啊!”是勋闻声注目望去,堂外是大片庭院,方砖漫地,立假山、植花草,还有照壁隔阻着院门,就见吼声响处,照壁后面猛然蹿出一骑来,马上骑士满身锦绣,手持一条长槊,便直朝还在堂下的吕布刺来。

啊呀,是马超!

是勋忍不住就“噔噔噔”几步来到堂口,凝神细望。虽说他胆子不大,前一世要在大街上见着打架斗殴的,瞧一眼就赶紧闪人了,绝不围观,以免殃及池鱼,但这是马超和吕布划时代的巅峰对决啊,岂有不看之理?话说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二位就压根儿没有撞见过,还是自己搅乱了历史进程来得有劲啊,先见太史战孙策,又见太史斗吕布,如今竟然还能得见这二位对战!

只见那马超马孟起,才刚二十出头,身高在一米八以上,箭眉朗目,相貌颇为英武,只可惜遗传自老爹的那个大鼻子略微有点儿破坏了形象——不过这样也好,不至于显得柔弱,不会被误会成白面书生。马超一身袖筒铠,但是并不按照这时代的惯例漆成红黑二色,而是银底金边,彩丝为绊,外罩一件乱云翻卷纹的锦缎披风,整个人都显得那么花哨——看起来后世传说中“锦马超”的称呼,也是有其本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