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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故事是,鬼魂虽然护不住自己的坟,但也饶不过掘坟者。袁枚《子不语》卷十四“陆大司马坟”条,陆大司马死后,其家仗势掘前代坟以为大司马墓。被掘鬼魂附体于掘坟的陆家少爷,让他自批其颊,然后由陆大司马的夫人率全家延僧斋醮,烧纸钱十万,但最后还是把陆大少的命追走了。清人梁恭辰《北东园笔录四编》卷五“邵孝廉”记邵某中举,其父大烧其包,欲择日竖旗杆于大门之前。先一夕,其父梦一古衣冠人谓曰:“尔门口为予墓,切不可动。尔听吾言,当有以报;若伤吾墓,必不利于尔子!”邵父自以为家运正旺,平日鱼肉乡里尚且无虞,何况鬼魂,岂能为厉,便命工挖土,见墓即掘去。忽然其子吐血如涌,少刻即殒,而厝棺于野,又被暴风毁损。

掘坟而遭报,这不过是无可奈何的诅咒,而诅咒之后其实还是无可奈何。试看历代的坟墓,除了穷人家的“自然平毁”之外,没有遭掘的可有万分之一吗?

坟墓被盗贼光顾的热度正与死者生前客人拜访的热度成正比。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穷人一生操劳,如今短时期内大可安静地长眠,不会有人觊觎薄棺中那只讨饭的破碗。而阔人就不同了,死后不用多久,“远亲”就会带着铁锹来拜访。至于伟人一级的,或是六部九卿的长官,或是富可敌国的大亨,他们的阴宅除了从三维上比土财主放大若干倍外,还要立上牌坊,载入方志,作为一方的文物。为了配合那里面主人的身份,照顾他的死后享乐,里面便要填充些珠玉珍玩。所以也更不能杜绝穿窬者的光顾。捷足先登的把屋里的东西先搜刮一空,按人世劫匪的常理,如果主人乖乖地把财物献上,往往就不再施以拷掠,所以这时墓主一般也不会受什么虐待。这一点,也曾被人当作厚葬也有厚葬的好处来宣传过。但第二拨又来了,墓室已空,只能在墓主身上打主意,于是“剥猪猡”般把主人搜刮一遍,嘴、耳、肛门,掏光挖净,然后任凭主人胡乱横着,就扬长而去了。及至第三拨来到,东西没有了,再挖再掏也没用,白白地跑了一趟,便把邪气泄在主人身上,往往很不讲道理地把主人的尸骨拉扯成若干不等份。千百年来,就这样不知来了多少批拜访者,最后是把那些骨头扔到外面为止,而里面则任凭狐狸黄鼬做窝下崽。现在我们兴致十足地凭吊着英雄豪杰,其实里面的骨头早不知是什么畜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