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折之子,无不是因讨债而来”,梁恭辰这断语似乎有些不留余地。因为若依此律,那些丧子的父亲就无一不是坑绷拖赖之徒了,这显然与事实大有出入,而且极不厚道。但梁恭辰尚不至如此孟浪,他的断语是有一个大前提的:如非此生所欠,必是前世之债。这前提之大,胜过我佛如来的手心,凭你百般狡赖,也是跳不出这个圈子的。

梁恭辰在此语之前讲了一个“讨债鬼”的故事,那大约是从钱泳《履园丛话》中借来的,说的便是这种隔世之报。常州某塾师之子,年至十五六,忽大病,将死之前,直呼其父之名,道:“尔前生与我合伙,负我二百余金,某事除若干,某事除若干,今尚应找五千三百文,急急还我,我即去矣。”言毕即死,而其父即以五千三百文为他办了丧事。想来这个塾师一生忠厚,从无坑赖之事,却生了个讨债的夭折之子,于理岂非大悖?更何况世上的夭折,也并不都是恹恹于病榻之上的少爷,其中或有不小心钻到达官阔佬四轮车下的幼童,或有冒冒失失撞上土匪兵爷刀锋枪口的青年,这种意外的夭折就不大像是讨债的行径。但一旦把前世的旧账宿业拉扯进来,量身定做成三角五角甚至八角债,那殇子讨债的断语便不能不放之四海而皆准了。

所以讨债鬼故事中,分量最大的就是隔世之报。

自唐以来,讨债鬼的故事源源不绝,虽然总是竭力翻出些花样,但情节总是大同小异,如果要找个讨债鬼的代表,难免顾此失彼,那就王二小买瓜,拣大的来吧。

夺财害命,为“欠债”中的最恶劣者,而夺人之国,杀人之君臣民庶,则是最大的夺财害命。自然那都是以“吊民伐罪”、“顺天应人”的名义,但杀人的盈城盈野,金帛子女的掠夺,胜迹文物的破坏,也是照例不好马虎过去的。按欠债还钱的果报之说,受害的平民百姓无一不是债主,可是让这千百万债主都投胎转世到帝王家,唐宗宋祖们就是娶一万个老婆也难于办到,于是便另想主意,一是冤有头债有主,谁杀了你你找谁,这样开国英主的血债就由将士们分担了;另一种办法是我揣测的,即由一个总债主做讨债代表,这总债主便是那前代被夺被杀的皇帝。因为他代表着一国的人去讨债,称之为最伟大的讨债鬼也不为过分。而他采取的手段就是投胎为帝王之子,然后“败家”。且看最典型的一例。

大宋的天兵下了江南,曹彬“不妄杀一人”,意思应理解成妄杀的不是一个人,金陵有乐官山,就是南唐伶人的尸首堆起来的。而曹翰破江州,“屠城无噍类”。南唐国究竟死了多少人,总不在十万以下吧。然后大运河就像传送带一样,把江南的财物源源不绝地搬到了汴梁,仅曹翰个人抢掠的金帛宝货就装了巨舰百艘,至于朝廷的收获就可想而知了。此时南唐小皇帝李煜作为战利品也被送到了汴京,封了个“违命侯”软禁起来。到了太宗爷当朝,李煜仅剩下的女人小周后也不时被召进宫中,用流沙河的话说,供那肥黑的滥兵皇帝强奸。美人不顺从,被宫娥们强摁着,而那些宫娥很可能用的就是当年李后主挥泪而别的一群。李后主脾气再好,这活王八做得也不舒心,但只是背地里唱了两句“悔不该”,便给下了牵机药,死状之惨,据说全身抽搐,最后定型如德州扒鸡一般。这国仇家恨的债自然是要讨的,于是李后主便投胎做了宋太宗的第几代嫡孙,先封端王,后来成了道君皇帝,其名即叫赵佶,而历史上则叫宋徽宗。(见南宋赵溍《养疴漫笔》)

既然李后主转世成了宋朝的皇帝,偌大的家业落到自己手里,这债不是已经讨到手了吗?但此债却不是这种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