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最早可追溯到隋代,可是由隋至唐而宋,考场闹鬼的记载虽然无法与明清以来相比,但也不能算少了。撇开前述三种,大致分来,尚有四类。

一个可以说是“帮忙鬼”,即以鬼的特殊身份为考生做些常人做不到的事。唐人韦绚《刘宾客嘉话录》就有这样一个故事:郭承嘏应举,交试卷时误把所宝爱的一册法书交了上去,试卷却留在考篮中。他急得正在贡院门口打转,旁边突然出现一个老吏,向他问明缘由,便应承可以帮忙换回,但请以三万钱为酬。当天事情就办成了,郭承嘏前往老吏家送钱时,才发现贫穷的主人已死三日,正因缺钱无法下葬呢。

这种类型的故事在后世并未绝迹,而情节则渐渐恶劣。如南宋洪迈《夷坚丙志》卷七“蔡十九郎”所记,就不是简单的换人考卷了。考生鲁某出场之后,才想起所作辞赋忘押官韵,结果有一小吏为他盗出考卷,改后再原封送回。这小吏多年前死于贡院,因念家贫,就借着捣鬼贴补家用。既然要索酬,就是生意了,长期下去,就可能成为“季节性”的职业。但新死的鬼魂就能用“搬运法”的也实属少见,而且既然连试卷都能盗出,则“何事不可为”呢?

第二种与“帮忙鬼”是相似而相反的,最为趋炎附势,不妨叫作“帮闲鬼”。《夷坚支志·乙集》卷二“邵武试院”记:淳熙十三年秋八月,福建邵武正在考试时,有一吏能见鬼物,只见一黑物从空而下,状貌如鬼,携“当三”大钱二十余枚,遍历诸试桌,时露喜色,便置一钱于案头而去。二十余钱放毕,又持杖绕廊敲打那些没有得钱者,只见那些考生或身仆,或笔坠,而他们却毫无知觉。此吏自念:“岂非得钱者预荐,而遭击者当黜乎?”及至揭榜,果与所料相同,考中的全是“有钱人”。与此相类,在明代则有鬼物进贡院“插旗”的故事,中举者头插红旗,落榜者头插白旗,虽然避了阿堵物之嫌,却让人疑是伥鬼改行进了贡院(见闵文振《涉异志》)。[1]

这种帮闲是不收费的,估计这些鬼物也不是上天所派。世间总有一类小人,见了得势或将得势的人,便不由自主地追着人家的屁跑,其实也未必能得到什么好处的。帮闲鬼即是此类,只是他能够从考生的身上望见什么阴阳盛衰之气,则为世间的跟屁小人所不能企及。

考生未动笔之前,中否已然前定,不论是人力还是天力,都是很让选人气短的。洪迈曾感慨道:“然则名场得失,当下笔作文之时,固有神物司之于冥冥之中,无待于考技工拙也!”有“洋鬼子”卡莱尔者,著文说中国的考试制度,在选拔人才上最为高明,迥出诸国之上。这话很让我们不少学者频频征引,自豪了些日子。但不想在南宋时就有人对考试选拔人才的功用表现了那么大的失望,一切由于天意,竟与人才无关,虽然过激了些,但洪氏父子兄弟世代显宦,娴知官场的“潜规则”,所说也不会全出于愤懑的。

另有一种鬼,则颇有些类似“反社会”倾向的地痞无赖,自己未得好死,没有本事去找冤家算账,却把一股邪气泄到无辜举子身上。此物可称为“无赖鬼”。宋人鲁应龙《闲窗括异志》记云:嘉兴贡院最早本为勘院,即审讯犯人之所,多有严刑鞫拷而死者。改为贡院之后,冤魂起来作祟。每举近两千人,居于西廊第三间的举子常有为魅祟死的。后来一监试官梦见一人,自称“贡院将军”,道:“我死于此地,今得为神。每举子死于场屋者皆我辈为之。可立庙于西北隅,则免。”于是官方居然就为这无赖鬼立了祠庙,士人来就试者,无不先期备下金钱,祷求阴庇。考生死于考场,而且接连发生,不止一二起,虽然初见于此,但料也不是太稀罕的事。把考场事故的起因推到鬼物身上,然后要求考生以祷祀求平安,政府官员果然智高常人一等。于是祟人的恶鬼反而成了贡院的保护神,正如市井中的泼皮或负责治安的差役,只要向其交上一笔保护费,就不会再上门骚扰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