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污池

血污池又名血河池,源于佛经中的“血河”。

姚秦时代鸠摩罗什译《佛说华手经》卷七:“魔即化作四大血池,其血充满,于此池边流四血河。”本与地狱无关。至唐时般剌密帝译《楞严经》卷八:“故有血河、灰河、热沙、毒海、融铜、灌舌诸事。”则血河已经成了地狱的一项酷刑。而《正法念处经》卷十述大叫唤大地狱之十六处小地狱,其六即名“血河漂”,并云入此地狱者为自残其身以修行外道者。如“入树林中,悬脚著树头面在下,以刀破鼻,或自破额,作疮血出,以火烧血,望得生天”这类残身修道者不但成不了道,反而要“堕于恶处,在彼地狱血河漂处,受大苦恼”。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地狱到了中国就成了专为妇人所设的了。清人梁恭辰《北东园笔录续编》卷五“佛姆化导”条云:“先见血河浩渺无涯,有诸女人或倒浸河内,或蓬发上指,或侧身横睡,血流遍体。”这些妇人犯了什么罪而堕入血河,此条未讲。但从袁枚《子不语》卷二十二“吴生两入阴间”一条中可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认为妇人入血污池是因为她曾经生育,袁枚在故事中借一老妪之口对此做了反驳:

吴问:“我娘子并未生产,何入此池?”妪言:“我前已言明,此池非为生产故也。生产是人间常事,有何罪过?”

这种为袁枚反驳的谬见,《禅真逸史》中却有个样板,在其书第六回中说,妇人产育,本身就有了“血冲三光”之罪,倘若是难产而死,那就罪上加罪:“那时万孽随身,一灵受罪。阎王老子好生利害,查勘孽簿,叫牛头马面叉落血污池里,不得出头。又有那鹰蛇来囋,恶犬来咬。”同样是人身上的血,妇人下身流出的就是污秽,甚至有了某种邪力,以致红太阳不那么光辉了也是“血冲”的结果。这种乡下巫师谬见的根由,大抵与道学家性神秘的卑琐之见有关。道学流布到下层,往往就生成妖孽。在他们眼里,妇人下体所具有的污秽之力,不仅能污染大气,让三光失色,而且在战场上可以把当时原子弹级别的武器红夷大炮变成哑巴。清初董含《三冈识略》中有一则纪事云:

先是,流寇围汴梁,城中固守,力攻三次,俱不能克。贼计穷,搜妇人数百,悉露下体,倒植于地,向城嫚骂,号曰“阴门阵”,城上炮皆不能发。陈将军永福急取僧人,数略相当,令赤身立垛口对之,谓之“阳门阵”,贼炮亦退后不发。

张岱的《石匮书后集》所记更奇:

崇祯九年,闯王、闯塌天、八大王、摇天动七贼连营数十万攻滁州。……行太仆寺卿李觉斯、知州刘太巩督率士民固守。……城上连炮击之,贼死益众。癸丑,贼退,掠村落山谷妇女数百人,裸而沓淫之;已,尽斫其头,孕者则刳其腹,环向堞植其跗而倒埋之,露其下私,血秽淋漓,以厌诸炮。守城兵多掩面,不忍视。贼噪呼向城,城上燃炮,炮皆迸裂,或喑不鸣,城中惶惧。觉斯立命取民间圊牏亦数百枚,如其数悬堞外向,以厌胜之。燃炮皆发,贼复大创。贼怒,攻益急。

官和匪的阴阳斗法完全是出于同一师传。而董含又道:“后群盗屡用之,往往有验。”可见下民所施巫术的威力也为士大夫所相信。

但那种忘记自己是从何处而来的浑人究竟是少数,所以血污池专为生育妇人所设的昏话也就不大时兴,但演变为另一种说法,仍然是专为妇人所设。如《济公全传》第一百五十回认为是:

这些妇人,有不敬翁姑的,有不惜五谷的,有不信神佛的,有不敬丈夫的,死后应该入污池喝血,此即血污池也。

而袁枚认为入血池的是毒虐婢妾的妇人:

行至一处,见一大池,水红色,妇女在内哀号。常指曰:“此即佛家所为血污池也。入此池者,皆由生平毒虐婢妾之故,凡殴婢妾见血不止者,即入此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