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腐的僵尸,在还没有“异化”为“僵”之前,是曾经有过很风光甚至可以称为辉煌的历史的。古代的人死了,那些阔人,特别是帝王之类,总想让自己的尸首永存,求仙不得,退而求其“僵”,算是不能永远“万岁”下去的补偿,用金用玉用水银用云母用珠宝,用黄肠题凑,用金缕玉衣,目的只是让尸体不腐,似乎如此就可以近似于永生了。而对于自己的仇敌,则想尽快地毁灭他的尸体,暴尸、戮尸、磔尸、锉尸、裂尸,有的碎尸万段还不行,要焚尸扬灰。

在这种社会观念下,如果在挖掘坟墓时发现某人的尸体不腐甚至面容如生,那往往是因为尸主生前有什么德行或道行,所以这发现也就要作为值得艳羡的“美谈”而为人所传播,以至载入青史。《三十国春秋》有一段记载:“晋义熙九年,盗发故骠骑将军卞壶墓,剖棺掠之,壶尸面如生,两手悉拳,爪生达背。”(《太平御览》卷五百五十七引)这卞壶在东晋时做到尚书令,在朝廷中是地位仅次于司徒王导的大臣。他立朝忠正,在苏峻造反时率兵出征而被杀。所以他的“尸面如生”,还有死后指甲的继续生长,就是生为忠臣的灵应。再如《新五代史·闽世家》,记闽王曦为世子时,倔强难制,国相王倓每抑折之。后来王曦登位,而王倓已死,曦即命发冢戮其尸,开墓后王倓面貌如生,戮尸时血流被体。王倓的尸身不腐而写于史册,大约也是史臣认为和他的“正气”相关。

但如果把尸体是否“如生”来作为判断忠义与否的标准,那也是很不稳妥的,否则评价人物,就不是盖棺,而是开棺论定了。有名的忠臣史可法,死后不终朝而尸首即烂,而奸阉魏忠贤死后的尸首偏偏数年不朽,有人解释说这是老天爷故意如此,为的是不让忠臣有暴尸之辱,而让奸阉等待开棺受戮尸之刑。(爱拍雍正爷马屁的文人们对吕留良的尸身不腐也是作如此解释的。精于用圣经贤传来“格物”的笔杆子们很是巧舌如簧,不管怎样都能编造出既合于皇上的“天意”也能满足自己“人欲”的理由的。)

与此相类的还有唐朝著名的忠臣颜真卿。他在作为天朝使臣劝谕叛镇李希烈时,被李缢死。死后其尸殡而未葬。及至李希烈被平灭,“真卿家迁丧上京,启殡视之。棺朽败而尸形俨然,肌肉如生,手足柔软,髭发青黑,握拳不开,爪透手背”,那影响则是“远近惊异焉”。(《玉堂闲话》卷五)颜真卿尸身不腐,儒生们是愿意解释为忠烈之气所致的,但颜真卿还是一个修道者,所以道士们就此编造出了他成仙的传说,尸体在旧棺木中是面貌“如生”,但再装到新棺材中却又不知不觉地消失了,原来他早已“尸解”成仙了。僵尸被认作尸解成仙的遗蜕,这样的例子就太多了,如后汉时的鲍盖,死后既葬三十年,忽然托梦于妻,言当复生。妻发棺,其尸如生,只是没有气息,而墓中所燃灯竟三十年未灭。(《宝庆四明志》卷十一引《舆地志》)。五代时后唐大将郭崇韬征四川(前蜀),至汶州,见古冢有尸如生,命以重礼葬之。夜梦尸主谓曰:“我已为太乙真人侍者。既能葬吾,可以免祸。”(见宋张商英《蜀梼杌》卷下。但郭崇韬平蜀之后却被诬杀,这神仙跟班说的话一点儿也不算数。)

也许是此说使得僵尸带了“仙气”,于是而有僵尸之肉可以做药物之说。此说最早见于南朝时的《异苑》,其书卷七载宋文帝义熙年间,汉末术士京房之墓为军士所盗,其尸完具,当时以为“僵尸人肉,堪为药”,于是军士便你一刀我一刀地把这“药材”分割了。人成了仙而遗蜕却要被凌迟,这也是修仙者始料未及的。这一说法可能到了五代还为人所相信。《旧五代史·朱瑾传》中说到忠于杨氏的朱瑾自杀之后,权臣徐温“以瑾尸暴之市中。时盛暑,肌肉累日不坏,至青蝇无敢辄泊”。于是“人有病者,或于暴尸处取土煎而服之,无不愈”。到了他被埋葬之后,“是时,民多病疟,皆取其墓上土,以水服之,云病辄愈,更益新土,渐成高坟”。就因为朱瑾的尸首死后没有立即腐朽,所以让这块墓地竟成了免费的药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