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上的东西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则故事,说一个小痞子和人打斗,不胜,愤而欲寻自尽,方有此念,即有二鬼相邀,“一鬼言投井佳,一鬼言自缢更佳,左右牵掣,莫知所适。”

常言中有一句与“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相配的一句话,叫“投河上吊,各有所好”。某人寻死,为什么择此而不择彼,可能会有心理学方面的原因,但细想起来,手续的简便与过程的“舒适度”,应该也是二鬼向寻死者推销的热点。

晋太子申生为后母骊姬所谮,遂雉经而自杀。——萧云从《离骚图·天问图·伯林雉经》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上吊成了人们自杀时最常用的方式,虽然它并不是最壮烈的方式,但无疑是最便捷的。帝王一级的,上自春秋时的楚灵王、吴王夫差,下至吊死于万岁山的崇祯皇帝,就很有几个;至于平头百姓,由“自挂东南枝”的庐江小吏焦仲卿以下,那就更有无数的匹夫匹妇都在走投无路时选择了这种方式。

在古代,自杀的方式显然没有现代那些“光电化气”的时髦多样,但可供选择的方式还是有一些。然而像楚霸王和尤三姐那样壮烈的自刎,就不仅需要相当的勇气,还需要老百姓不能具备的利刃;跳楼坠台,在古代是要有一定特权的,起码要有登台的资格;服毒,如冰片或大烟,费用不说,一时也不易物色得到。说来说去,还是投河上吊最为廉价,而其中的上吊更是于时于地都无须挑剔,一般来说,一根不拘质地,只要能承受体重的带子就能达到目的,从这一点上来说,自缢让平民百姓几乎与王公贵胄平等了。

少量的是个人的遭遇,大批的则是饥馑和战乱。古书中常有大量逃荒流民或苦于劳役者“自经于道路,死者相望”的记载,一条大道上,每隔百数十步就是一具挂在树上的饿莩,这场景真是不堪细想。(当然,如果有一个王朝连饥民逃荒的自由都不给,那么这路上的惨状也就遮掩过去,只见形势大好了。)而战乱时期,则可以从《夷坚支志·癸集》卷七“光州兵马虫”一条记载中知其大略:

光州(今河南潢川)经建炎之乱,被祸最酷。民死于刀兵者,百无一二得免。……淳熙初,上饶郑人杰为郡守,邀乐平士人李子庆偕行。既至,见西廊一库,扃钥甚严而尘埃堆积。问之吏卒,云:“旧甲仗库,怪物居之,累政不曾启。”郑素贪,意其中必有伏宝。破锁入视,凡械器弦刃,皆断裂损蚀,无一堪用。惟梁上挂数十百卷,或麻或绢所为。彼人言:“方离乱时,民逃匿无地,悉自经于兹室,此即缢索也。”

屋梁上数十百条缢索在悬挂着飘荡着,真是异类的壮观,不由得人不为当时数十百人一齐悬梁的惨烈而震栗。

老百姓的自缢人数虽然众多,但为国史方志所特别着墨渲染的却是另一批忠臣节妇,他们的自缢人数代表着一个王朝的道德高度,而匹夫匹妇的自缢只能给神圣的统治抹黑,所谓“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论语·宪问》)。

特别是宋元以后,理学对民众思想的浸淫,使得自杀成了实现节烈忠义的简便手段,好像缢索一套就身登龙门(自然这是指有身份的人家),不仅家族乡梓为之荣光,就是国家,虽然已亡或将亡,也有了一段供后世肃然而敬的遗唱。旌表、立牌坊、书于史册,当世或后世的当权者总是利用各种表彰手段来鼓励这种畸形的道德完善,成了宋元明清几朝的传统节目。崇祯皇帝一上吊,能够对面相陪的只有一个随身太监,其他人是没有这种机遇的,于是消息传来,一些(其实也没有几个)“忠臣”们就纷纷在自己府上的屋梁上荡起秋千。这些人理所当然地名载于青史了,相比之下,这比漆肤复仇的豫让要轻松多了。女婿一死,老丈人知道年轻的女儿守节很苦,或者怕她守不住给自己丢人,宁可让她在缢索上一死了之,翻翻各种旧方志的列女传,这样的记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