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海瑞的遮羞布(第2/14页)

那么让我们再回到海瑞去世的前一年,也就是万历十四年(1586年)。或许是感觉到了自己已经来日无多,海瑞给万历皇帝写了一份奏疏。这份奏疏字字如刀剑,入骨三分。如果说刚刚步入权力系统的海瑞,以一个小官僚的身份对国家体制的看法是“求复国初”,即按太祖皇帝(朱元璋)的规矩办事;那么在经历了将近三十年的宦海浮沉,海瑞所坚持的政治理想并没有变化。他在呈给万历皇帝的报告里,如此写道:

—皇帝励精图治,国家并没有变好。这主要是因为对官场上的贪渎之徒刑罚过轻。

—官员们要求朝廷对士大夫能够以礼相待,对他们以礼相待,那又拿什么对待无辜的百姓?

—如今天下贪污腐败成风,只有恢复太祖皇帝贪污八十贯就绞死的律令,以及剥皮实草的酷刑,才能扭转贪风。

前后对照,我们会发现时间在变,海瑞始终是以不变应万变。在这份刀头舔血的奏疏背后,是海瑞心头难以舒缓的怨气。身为官僚集团中的一员,海瑞给人的感觉,一直是官场异类。他就像是一个带着前世诅咒的复仇者,向这个既让他忠实依附,又令他极端厌恶的官僚群体发起一轮又一轮的攻击。尽管如此,他生存的价值要远远低于他的道德消耗值。海瑞死后,万历皇帝一语就道破其中真谛:瑞在世庙时,直言敢谏,有披鳞折槛之风;清约自持,有茹蘖饮冰之节。虽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而用之以镇雅俗,励颓风,未为无补。合令本官照旧供职。

皇帝说这番话的时候,海瑞已经不在人间。在万历皇帝的眼中,像海瑞这样的“清官”只能“用之以镇雅俗,励颓风”,做一块官场的招牌,用来装饰道德的门面,鼓动官员们学习其精神。至于“当局任事”,参与实际权力运作是不合适的。尤其是到了后太祖时代,官僚集团在利益的驱使下,只能蒙住双眼,无视高悬于帝国天空的那面道德旗帜。眼睛里看不见,不代表现实里就不存在。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海瑞,官员的谁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嗤之以鼻,还必须装出奉为圭臬的样子。对于这个言必称“祖制”的家伙,他们反对他,就等于反对“祖制”,谁能担得了这么大的罪过。海瑞“挟祖制”横空出世,很快就占据了大明朝道德意识形态的制高点。

万历十四年(1586年)四月与七月,刚刚从地方官升任南直隶提学御史不久的房寰,因“自负材谞”并受同僚鼓动,居然冒险上疏,弹劾他的顶头上司、当时名动天下的“当朝伟人”海瑞。

房寰在奏疏里用词极为苛刻,简直就是一场人身攻击。下面我们不妨来解读一下房寰攻击海瑞的几大理由,看一看能不能立住脚。

—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莅官无一善状,唯务诈诞以夸人。”

海瑞是个大奸大伪之人,天下人完全被他的虚伪表象所蒙蔽。他在任上断案,并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对于疑案的判决,海瑞主张:“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海瑞的断案原则完全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断案过程中,无论“屈”谁都是不公平的,所以海瑞的断案原则完全不符合法治精神。另外海瑞曾经要求土地争议的解决一律要以书面契约为依据,对于那些目不识丁的草根农民来说,这么做不具有人性化。那些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很少使用书面契约来发生借贷关系。由此推断,海瑞的做法不仅武断而且可以说是毫无道理可言。

根据《野获编》记载,当时的吏部给事中戴凤翔曾疏参“瑞出京师,用夫三十名;德州而下,用夫一百余人。昨年差祭海神,假称敕访民事,恐吓当路,直至本乡。虽柴烛亦取足,有司抬轿径入二司中道,致夫皂俱被责三十,尚不愧悟!”也就是说,海瑞在要求别人不要铺张浪费的同时,自己出行却大讲排场,且有假公济私的行为。另外由于自己的独特行事规则,每到一个地方为官,都搞得地方不得安宁。地方乡绅和有钱人因害怕而背井离乡,导致地方生产衰落、经济凋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