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经验”

在某次读书活动中,有青年向我讨教“人生经验”。

所谓“人生经验”,我确乎是有一些的。连动物乃至昆虫都有其生活经验,何况人呢?人类的社会比动物和昆虫的“社会”关系复杂,故所谓“人生经验”,若编一部“大全”,估计将近百条。

但有些经验,近于常识。偏偏近于常识的经验,每被许多人所忽视。而我认为,告诉青年朋友对他们是有益无害的,于是回答如下:

一、一类事尽量少做

去年“国庆”前,我将几位中学时的好同学连同他们的老伴从哈尔滨请到北京来玩——这是我多年的夙愿。他们中有一对夫妇,原本是要来的,却临时有事,去了外地。但他们都在哈市买了来程车票,返程票是我在北京替他们买的——我与售票点儿的人已较熟悉了,他们一一用手机发来姓名和身份证号,买时很顺利。其实,若相互不熟悉,未必能顺利,因为当时的规定是购票须验明购票者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售票——特殊时期,规定严格。

售票点的人熟悉我,信任我,能买到票实属侥幸。

但售票点是无法退票的,只能到列车站去退票,而且也要持有购票人身份证。

我问售票点的人:“如果我带齐我的一切证件肯定退不成吗?”

答曰:“那只有碰运气了,把握很小,您何必呢?真白跑一次多不值得,还是请你的老同学将身份证快递过来的好。”

而问题是——我那老同学夫妇俩在外地,他们回哈尔滨也是要用身份证的。倘为了及时将身份证快递给我,他们就必须提前回哈市。

我不愿他们那样,尽管售票点的人将话说得很明白,我还是决定碰碰运气。去列车站时,我将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医疗卡等一概能证明我绝非骗子的证件都带齐了。

然而我的运气不好。

退票窗口的姑娘说,没有购票人的身份证,不管我有多少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都无济于事,她无权对我行方便,却挺理解我的想法,建议我去找在大厅坐台的值班经理。她保证,只要值班经理给她一个电话指示,她愿意为我退票。

这不啻是好兆头。

值班经理也是位姑娘,也不看我的证件,打断我的陈述,指点迷津:“你让对方将他们的身份证拍在手机上再发到你的手机上,之后你到车站外找处打字社,将手机与电脑联线,打印出来。再去车站派出所请他们确认后盖章,最后再去退票就可以了。”

我的手机太老旧,虽当着她的面与老同学通了话,却收不到发过来的图像。

我说:“请行个方便吧,你看我这把年纪了,大热的天,衣服都湿了,体恤体恤吧。”

她说:“我该告知你的已经告知了,车票是有价票券,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

我说:“我明白你的意思,怕我是个冒退者对不对?所以你要看看我这些证件啊!”

我还调出了老同学发在我手机上的他们夫妇俩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请她与票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核对一下,但她不再理我了。

我白跑了一次车站。

最终还是——老同学夫妇俩提前从外地回哈尔滨,将身份证快递给我。有了他们的身份证,我等二次去车站,排了会儿队,一分钟就将票退成了。

类似的事我碰到多次,有相当长一个时期,我身份证上的名字与户口上的名字不统一,从邮局取一个是几本书或一盒月饼的邮件或一份小额稿费汇款单,都曾发生过激烈的争执。

对方照章行事,而我认为规章是人立的,应留有灵活一点儿的空间。我每次连户口本都带了,户口本能证明身份证上的名字也是我这个人的名字。但对方们若认死理,那我就干没辙。对方们的说法是——只能等过期退回,或让派出所开一份正式证明,证明身份证所显示的人与邮件上写的姓名确系同一人。派出所也不愿开此类证明,他们怕身份证是我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