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难为续的收视率(第3/4页)

现实主义精神在中国电视剧方面差不多已经死了,仍将继续“死”下去,丝毫也看不出有什么起死回生的迹象;但在纪实类电视频道中却仍顽强地活着,显示着绝不会轻易死去的令人肃然的生命力。然而据说除了“纪”明星带着他们的小女儿或这样或那样之“实”,别的一概所“纪”之“实”,收视率是很低的。

低不等于无。

只要还有人看,就一定要存在着。正如倘没了摆放人文类书籍的书架,书店和图书馆还配是书店和图书馆吗?

某日,我参加了一次中外朋友各半的小型文艺现象座谈会,一位外国朋友说:一个国家也是有气质的。国家的气质是由大多数国人的气质来体现的。某国的大多数人之所以与别国的大多数人不同,物质生活水平造成的差异不是全部原因,只是原因之一。

如果大多数人与文艺的亲密关系由娱乐热衷转向欣赏需求了,那么你肯定会看到,在那个国家里人与人,人与社会、国家的一切方面都发生了不同以往的变化。代代相袭,遂成国家气质……

我的一位中国朋友不以为然地说:你的话听起来有文艺万能的意味。

那位外国朋友又说:不是文艺万能,是人类的进化自觉万能。

我的中国朋友更不以为然地问:你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啊?

我及时将话题岔开了。

那位外国朋友的话其实说得很明白——一味耽于娱乐、乐而不疲的人,原始人的“精神”特征远远大于近代人类的精神特征。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的视域内一旦没有乐子,他们的嘴巴一旦合上就再不发出笑声,他们的内心顿时又空落落的,顿时又觉生活没什么意思的原因之一。

不久前全国政协开一次会,要求我就当前文艺生态环境作发言——问题我是看得清的,原因也是找得准的,对于我们中国下一代人下几代人的智商的负面影响亦有自己的预见,但——怎么改变呢?

无以为策,未赴其会。

近日复索关于电视文艺现象提案,仅成两则,郑重呈交:

一、电视台乃国家单位,对电视文艺现象负有引领责任。好比公共食堂食材采购员,对那类价格炒到贵得离谱,却几乎并无人体必不可缺之营养价值甚而吃多了有害无益的菜品若一味追捧,不惜重金收购——不符合国家单位办公共食堂之宗旨。

建议广电总局公布规定,凡那单集价格高得离谱人文含量却又少得近无的剧种,禁止购进。应有明确价格上限,总不能任由那样一些绚烂的垃圾无休止地二百万一集三百万一集四百万五百万一集地一味涨下去而又一味假冒广大观众之名自趋自好。上限一经公布,有敢无视者,当惩办之。这有一些好处——电视剧成本可降下来,有利于投资的良性循环,赌博式投资现象会减少;有利于电视剧的大方向总路线向关注现实反映现实的理念扭转;有利于年轻一代从业者在更宽广的空间更充分地表现才华……

二、如果五A级风景区不应仅以门票收入的多少来定,企业的品质怎样不应仅看其每年赚了多少钱,那么电视台当然也不能仅以收视率之高低而论昆仲。

省级电视台也可以评级吗?

曾有人提出这样的主张,认为可以试行一种标准稀释唯收视率马首是瞻的不良倾向。

我觉得不可行。标准由谁们来定,依据什么来定,首先便会分歧严重。

但每年评单项奖是可行的。如人文精神贡献奖、时事评论优秀节目奖、关注民生情怀奖、丰富大众文艺创意奖等。单项奖的标准比较容易统一,并且区别于仅从类型上所评的电视剧、纪实节目、综艺节目等奖事,强调了超于类型之上的社会公器的功能服务作用。某省电视若与此类奖从不沾边,仅以收视率夸夸其谈,不要多久,必难持续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