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林黛玉的不“醋”

一部《红楼梦》,造就了几代的评“红”家和“红”学家。无论就四大古典名著来谈论它也好,还是就十大古典名著来谈论它也好,它都是担得起那个“大”字的。也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的名著地位都是巩固如磐不可动摇的。而且,在所有中国小说中,它是至今拥有读者最众多的一部。

我一向认为某些文学作品是有性别的。

相对于男性气质显著的《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红楼梦》乃是一部女性气质缠绵浓厚得溶解不开的小说,如奶酪,如糯米糕,如雨季锁峰绕崖的雾。即使我们读者的阅读心理似水,也是不能将它那一种缠绵浓厚的女性气质稀释的。而且,即使将其置于世界文学之廊进行比较,恐怕也找不出第二部由男人写的,却那么的女性气质显著的长篇小说。日本的《源氏物语》与之相比,只能算是中性的小说。古今中外最优秀的女性作家们写的所谓“女性小说”,也都不及《红楼梦》的气质更女性化。

贾宝玉虽然是男主人公,但除了他生就的男儿身这一点,其心理、性情和思维方式,也都未免太女性化。设若宝玉是今人,做了变性手术,那么无论以男人的眼还是女人的眼来看他,将肯定比女人更女人吧?

“文如其人”这句话,用以衡量古今中外许多作家,是不见得之事。但是想来,体现在曹雪芹身上,当是特别一致的吧?

分明的,雪芹也太女性化了。

女性化的男人较之女人,更女人意味。正如反过来,女人倘一旦为侠,或竟为寇,往往比男人更具侠士风范,或比男寇更多几分匪气。

每十个《红楼梦》的一般读者中,大约总该有七八个是女人,而且是婚前女人吧?

《红楼梦》是一部缠啊绵啊温情脉脉又结局凄凉伤感的爱情百科书。起码对女人们差不多是这样。它被评“红”家和“红”学家们赋予的种种社会学的认识价值,恰在社会的演进过程中越来越小。好比一件家具,首先剥落的是后来刷上的漆,不管那是多么高级的漆。它越古旧,则越难以再按照漆匠们的意愿改变光彩;而越是显露出木料质地的原本纹理,则越发地古色古香。

不过我们不必谈开去了。

尽管它已被那么多人从那么多角度一再地评说过了,但似乎仍是一个不尽的话题。

本文只谈一点,就是林黛玉的不“醋”。

黛玉的“醋”,是早已有了定论的。一部《红楼梦》,几乎章章回回都写到黛玉的“醋”。黛玉的“醋”,又总是因宝哥哥而新旧交替滋生。

但黛玉竟也有过一次不“醋”的时候,或进一步说,那一次本该令她“醋”意发作的事,她反而不“醋”。倏忽又“醋”了起来,照例是为着宝钗。而宝钗委实和那一件本该令她“醋”意发作的事毫无关系……

在第三十六回,写到了这样一件事:

凤姐向王夫人请示,往后怎么分配丫鬟使女们的月份钱,自然地议到了袭人。从贾母到王夫人到薛姨妈到凤姐,都是特别赏识袭人的。凡涉及下人之间的利益,也都明里暗里地偏向着她。王夫人甚至说她“比我的宝玉强十倍”。于是王夫人做主,给袭人涨了“工资”,而且一涨就涨了一倍多,由以前的每月一两银子,增加到每月二两一吊钱。王夫人还强调——“以后凡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接着凤姐还提议,干脆给袭人“就开了脸,明放在他(宝玉)屋里岂不好?”那么一来,袭人便等于是宝玉的婚前之妾了。大面上自然不能以妾待之,但实际上便是那么回子事了。果而依了凤姐,袭人的地位名分就相当于平儿了,而且是大观园的“上级领导”们内定的。但王夫人毕竟考虑得更为周到,只恐袭人反而不再敢以“老太太房里的大丫鬟”的资格时不时地约束一下宝玉的放纵言行了,主张“如今且浑着,等再过二三年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