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在一座城池

1

凌晨三点多,我终于结束了手上的工作,回到住的地方。由于连续加班,屋子里一片狼藉。猫在我脚边竖着尾巴蹭来蹭去,白天桌子上插着花的玻璃瓶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它掏翻,水已经干了。我放包在床头,闭眼躺下,几分钟后叹了口气,坚强地起身开始打扫卫生。擦桌椅,收拾散落在各处的书本和食品包装袋,从衣篓里拿出快要漫出来的脏衣物放洗衣机里洗,用湿的抹布擦去地板上的灰尘和猫砂颗粒。打扫完便开始收拾行李,因为即将出趟远门。

似乎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带,无非是几件换洗衣物、钱包、手机、钥匙。听说九月的草原夜晚已经很冷,犹豫着是否要带衣柜里那件黑色的秋天才穿的外套;又犹疑穿黑色的衣服去婚礼是不是不太好,是不是应该带蓝色那件。因为缺乏睡眠,大脑很迟钝地醒着,连这样一个小决定也做不出。最终还是带了黑色的,婚宴时不穿就是。给猫准备它独自在家时的食物和水,给所有的植物浇透水,将洗衣机里的衣物晾在阳台上。终于收拾完,已经过了凌晨五点。洗个澡,吹干头发,出门。天已经大亮。天空上大片的云涌动,像一个故事隆重的开头。

我去乘坐第一班地铁,去浦东机场,再去遥远的呼和浩特参加May和王路的婚礼。

我和他们认识十年了,从2003年开学的那天起。

2

2003年9月1日,我和方欣宇认识在我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小县城的第一天。先坐汽车去市区里,再等着夜里那趟缓慢地开往大学的火车。妈妈陪着我一起。方欣宇坐在火车上我的对面,戴着眼镜,背着一只黑色的包,又瘦又高。他礼貌地帮妈妈把我们的行李放到行李架上,剩下的时间,就一直坐在对面玩手机。妈妈和他说话,得知他也是新入大学,且和我在同一所学校,但不在同一个校区,免不了要夸他几句,比如可以一个人出远门。我和他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深夜里在座位上睡着,又被冻醒,看到他似乎在看着我,就十分慌张地把脸朝向漆黑的玻璃窗外了。

再次遇到是几天后,在新校区,我们被运过去参加入学典礼,然后参观学校。在路边看到他一瘸一拐地从对面走过来。两个人都吃了一惊,犹豫着停了下来。他挠着头说打篮球摔倒了,要去校医院。我说:“哦哦,需要帮忙吗?”就这样认识了。

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幸福降临得太快,两个初次谈恋爱的人,被这幸福冲击得晕头转向。我们的校区隔得很远,坐公交车要接近两个小时,平日若是见一面会很辛苦,但又好像希望能每时每刻都在一起。晚上我们打电话,少则两个小时,有时候能打一整个晚上,白天则因为睡眠不足而昏昏沉沉。譬如那天他说:“今天军训的时候很想你,昨晚又几乎没睡,就没有听到教官的口令。大家都正步走,只有我停在原地,我又站在最后一排,结果就我一个人停在那儿,被教官拎出来罚站,好丢脸啊。”

晚上我总是搬个小凳子坐在宿舍的阳台上,细细碎碎地和他说着话,我也不知道那时的我们怎么会有那么多话。我坐得久了,胡湘有时会嘲笑我说:“我看May和王路打电话也没你们这种打法啊!你们这种人是用生命在谈恋爱吗?”

胡湘是个胖乎乎的北方姑娘,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线。她是我的室友,May也是,我们都是建筑专业一个班的同学。那时候班上有一个叫王路的男生,第一次见到May之后,立刻跟个愣头青似的穷追不止。胡湘说的就是他。

甜蜜不舍的时光似乎很多。有一天,我在上高数课。几个班的大课,在阶梯教室里,我坐在窗边,心不在焉地听着。收到短信:“你往外看。”我往外看去,大玻璃窗外,有几棵桂树和一棵合欢树。合欢树的树叶像羽毛一样在风里飘荡,水红色的花已经开了,在日光下,像一个明亮的梦。方欣宇躲在树后面摇了下手机。顷刻再收到短信:“好好听课,我等你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