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叁 第十一章 近代第一战

在明治维新的七年之前,大清开始搞起了洋务运动,两个国家基本算是一块儿走上了近代化建设的道路。

话听起来似乎挺不错的,但实际上无论中国还是日本,都走得非常艰辛。

这是因为在此之前双方和几乎所有排的上号的西方列强签下了一堆不平等条约,故而在改造国内积弱积贫现状的同时,还得腾出手来面对西洋人的压力。

于是双方便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互相联手。

明治四年(1871年)七月,时任日本外务卿的伊达宗城来到了天津,和李鸿章谈起了日清两国正式缔结外交条约事宜。

经过数日磋谈,双方共同草拟了一份《日清修好条规》,总共十八条,主要内容有三样:第一,双方互相派驻领事;第二,双方互拥有限制的领事裁判权;第三,在通商贸易方面,双方在对方海关入关时各自享有最惠国待遇。

这是近代史上中日两国头一次缔结条约,也是双方自鸦片战争以来第一回缔结的平等条约。

有时候想想真的满凄凉的,正在饱受全世界歧视的两个国家互相相依为命,结成同盟。

这确实算得上是同盟之约了,因为在条规的第二条就有明文规定:“两国既经通好,自必互相关切。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藐之事,一经知照,必须彼此相助,或从中善为调处,以敦友谊。”

这其中的“他国”,不用说你也该知道,指的正是西洋列强们。

不过条规在草拟完之后却一直迟迟未有正式签订,这是因为日本国内,主要是外务省的一些人对于条款的内容比较不满意。

具体来说是关于领事裁判权这方面的。

他们认为自黑船事件以来,每一趟西方列强跑来逼着日本签不平等条约时都要加上领事裁判权,因此这一款几乎就成了丧权辱国的标志,现在既是大清有意要和日本结成友邦共同抗衡西方世界,那就不应该搞什么领事裁判权,忒不尊重人了。

可问题是日本在大清也享有这个权利,但那些日本人似乎却并不在乎。

人的眼睛往往之专注于自己付出的东西,鲜有正视过来自别人的给予。

结果正纠结着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

明治五年(1872年)六月,一艘秘鲁籍的运输船玛利亚号因遭到风暴袭击而停靠在横滨港进行维修,在修理的时候,船上突然冲出200多个中国人,他们面黄肌瘦惊慌失措,跳下船后就四下逃散,其中不少人都向附近一艘悬挂着米字旗的英国军舰上奔去,面对这群扎着辫子的饥民,英国人也一时大骇,不知究竟什么情况,经过一番细细的询问后才知道,这群中国人其实都是被强行绑来或者骗来的,秘鲁人准备把他们运回秘鲁做奴隶。本来大伙都已经听天由命顺其自然了,可没想到对方忒不够意思,才上了船就开始往死了折腾中国人,逼着人干重活不说,炎炎六月夏日连一口水都不给,幸而老天开眼,一场雷雨中闪电劈了船,趁着靠岸修船的当儿,大家垂死挣扎,上演了一出胜利大逃亡。

可逃上岸之后大伙才发现这里是日本,自己既不认路又不能言,等于还是死路一条,正在绝望时,有眼尖的看到了英国军舰上的米字旗,可能是洋务运动多年的硕果,反正这伙人觉得大英帝国多绅士,于是便一拥而上,寻求帮助。

在听取了一切之后,英国绅士礼貌地耸了耸肩,表示自己同情对方的遭遇,但是爱莫能助。首先这里不是英国,其次你们也不是英国人,因此怎么着也轮不到我们来管。

不过绅士还是指了一条明路:此处为日本国土,你们可以去找日本人帮忙嘛。

说着,军舰舰长还向日本外务省发去了信函,希望日本人能适当地帮助一下这些中国人。

当时的外务卿已经不是伊达宗城了,而是换成了一个叫副岛种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