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现代史 第十九章 日本的侵略东北(第3/3页)

注988 第十六条:“联合会会员,如有不顾本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或第十五条所规定,而从事于战争者,则据此事实,应视为对于所有联合会其他会员有战争行为。其他各会员,应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金融上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之一切交通;并阻止其他任何一国,为联合会会员或非联合会会员之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之人民有金融、商业或个人之交通。”

注989 英、法、德、意、西、挪、波、捷、爱尔兰、墨西哥、危地马拉、巴拿马,本系理事国。瑞士、瑞典、荷兰、比利时、匈牙利、南斯拉夫、哥伦比亚七国系新选。

注990 东北税关被夺后,我国即将各关封闭。应征之税,于运往时在他口岛征收。邮局则暂行停办。寄往欧美的邮件,由苏彝士、太平洋运送。伪国邮票,一概无效。国联会员国,不承认伪国的,都遵守此约。

注991 英、美、法、德、意各一人。以英李顿爵士(Lord Lytton)为主席。

注992 中、日政府及当地人民代表。

注993 该计划分做三种:(一)为统制经济,由关东军自办,如交通、通信、矿业、电气事业等。(二)为特许营业,须受关东军监督。(三)为自由企业,人民得以投资经营。

注994 日人初侵东北时,曾宣言不侵犯苏联的权利。廿二年,又借伪国出面,封锁满洲里,拘捕东路俄员。六月间,苏俄欲将东路售与伪国,我国曾提出抗议。苏俄和伪国谈判,亦未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