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现代史 第十八章 中俄的龃龉(第2/2页)

【注释】

注978 按照《中东铁路合同》,俄国在铁路沿线,本只能设警,不能驻兵,即《朴资茅斯条约》,日、俄两国,驻兵保护铁路,每基罗米突,亦仅得驻二十五名。然俄人在沿路驻兵,其数常至数万。欧战起后,此项驻兵,大都调赴欧洲。留者分为新旧两党,时起冲突。我国乃于是年一月十日,将其解除武装,铁路由我派兵保护。

注979 《中东铁路合同》第六条:“由该公司一手经理,建造各种房屋,设立电线,以供铁路之用。”“经理”二字,法文作Administration,俄人曲解为有行政权,竟在哈发布市制,向住民收税。一九〇九年,乃由前清外务部,和俄国所派中东铁路总办,订立《铁路界内组织自治会预定协约》。由中外居民共选议员。更由议员复选执行委员三人。交涉局总办、铁路总办各派委员一名,会同议会议长,组织执行委员会。此项委员会和议会,受交涉局总办、铁路总办的监督。从此以后,哈尔滨铁路附属地的行政权,就入于俄人之手了。九年,三月十一日,为俄国革命三周年纪念,在哈俄国新旧党,又起冲突。中国乃勒令旧俄政府所派铁路总办,离去哈尔滨,而将铁路附属地行政权收回。于其地设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

注980 3 参看第九章。

注981 参看第五章。

注982 参看第九章。

注983  远东共和政府,设立于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明年十一月十三日,与苏俄合并。

注984 此系空话,参看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