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近代史 第十七章 维新运动和戊戌政变

中国的该变法,并不是和外国人接触了,才有这问题的。一个社会,和一个人一样,总靠新陈代谢的作用旺盛,才得健康。但是总不能无老废物的堆积。中国自秦汉统一之后,治法可以说是无大变更。到清末,已经二千多年了,各方面的积弊,都很深了。便是没有外人来侵略,我们种种治化,也是应当改革的。注807但是物理学的定例,物体静止的,不加之以力,则不能动,社会亦是如此。所以我们近代的改革,必待外力的刺激,做一个诱因。

中国受外力刺激而起反应的第一步,便是盲目的排斥,这可谓自宋以来,尊王攘夷思想的余波。排斥的目的,已经非是,其手段就更可笑了。海通以后,最守旧的人,属于这一派。注808其第二步,则是中兴时代湘淮军中一派人物。大臣如曾国藩、李鸿章,出于其幕府中的,则如薛福成、黎庶昌之类。此派知道闭关绝市是办不到的。既已入于列国并立之世,则交际之道,不可不讲;内政亦不得不为相当的改革。但是他们所想仿效他人的,根本上不离乎兵事。因为要练兵,所以要学他们的技艺;因为要学他们的技艺,所以要学他们的学术;因此而要学他们的语文。如此,所办的新政虽多,总不出乎兵事和制造两类。当这世界更新,一切治法,宜从根本上变革的时候,这种办法,自然是无济于事的。再进一步,便要改革及于政治了。

但是从根本上改革,这句话谈何容易?在高位的人,何能望其有此思想?在下位的人而有些思想,谈何容易能为人所认识?而中日之战,以偌大的中国,而败于向所轻视的日本,这实在是一个大打击。经这一个打击,中国人的迷梦,该要醒了,于是维新运动以起。

当时的维新运动,可以分做两方面:一是在朝,一是在野。在朝一方面,清德宗虽然无权,但其为人颇聪明,颇有志于变法自强;特为太后所制,不能有为。注809在野一方面,则有南海康有为。他是个深通旧学,而又讲求时务,很主张变法的。清朝是禁止讲学的。但到了末年,其气焰也渐渐的衰了;其禁令,在事实上,也就渐渐的松弛了。有为很早的就在各处讲学。所以其门下,才智之士颇多。一八八九年,有为即以荫生上书请变法。格未得达。中日和议将成时,又联合各省入都会试的士子,上书请迁都续战,陈变法之计。书未上而和约已换,事又作罢。有为乃想从士大夫一方面提倡。立强学会于京师。为御史杨崇伊所参,被封。而其弟子梁启超,设《时务报》于上海,极力鼓吹变法,海内耸动。一时维新的空气,弥漫于好新的士大夫间了。——虽然反对的还是多数。

公车上书之后,康有为又两次上书请变法。其中有一次得达,德宗深以为然。德国占据胶州湾时,有为又走京师,上书陈救急之计,亦未得达。其明年,恭亲王奕死了。朝廷之上,少了一个阻力。德宗乃和其师傅翁同龢(hé)商议,决意变法,遂下诏定国是,召用康有为、梁启超等。

此时所想摹仿的,是日本的睦仁、俄国的大彼得;想借专制君主的力量,把庶政改革得焕然一新。于是废八股,设学校,奖励著新书,制新器,裁冗兵,练新操,办保甲,筹设银行,造铁路,开矿山,设农工局,立商会。大开言路,广求人才。从戊戌四月至八月间,变法之诏,连翩而下。虽然不能尽行,然而海内的精神,确已为之一振了。

专制君主的权力,在法律上是无制限的,在事实上则不尽然。历代有志改革的君主,为旧势力所包围,以致遭废弑幽禁之祸的,正自不乏。这其间,由于意见的不同者半,由于保存权位之私者亦半。康有为是深知旧势力之不可侮的。所以他于德宗召见之时,力言请皇上勿去旧衙门,但增设新差使;擢用的小臣,赏以虚衔,许其专折奏事;就够了。注810有为此等见解,原以为如此,则旧人不失禄位,可以减少其反对之力,然而权既去,禄位亦终于难保;即可保,亦属无味;这仍不足以满守旧阻挠者之所欲。况且亦有出于真心反对,并不为禄位起见的。而那拉后和德宗的不和,尤其是维新的一大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