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近代史 第十三章 晚清的政局(第2/3页)

,而命军机大臣遇事和奕商办。卖官鬻爵。把海军衙门经费,移修颐和园。一八九一年,德宗大婚亲政。然实权仍都在那拉后之手。因此母子之间,嫌隙更深。遂成为戊戌政变的张本。

中国当道咸之世,很不愿意和外人交接。被迫通商,实在是出于无奈。同治初年,还是这等见解。所以当时欧美各国来求通商,还是深闭固拒。但是到后来,迫于无可如何,也就只得一一和他们订约了。注777至一八六七年,总署乃奏派志刚、孙家穀及美人蒲安臣等注778出聘有约各国。在美国定约八条。在欧洲各国,则申明彼此交涉,当以和平公正为主,不可挟持兵力,约外要求。注779这实在是中国外交更新的第一声。惜乎后来未能继续进行。至于改革,前此是说不到的。同治以后,湘淮军中人物,主持政事。他们都是亲身经历,知道西洋各国,确有其长处,我们欲图自强,是万不能不仿效的。于是同文馆、广方言馆、制造局、船厂、水师和船政学堂,次第设立。轮船、电报、铁路、邮政、新法采矿等,亦次第兴办起来。注780但所学的,都不过军械和技艺的末节,这断不足以挽回国势,而自进于世界强国之林。而且当时,还有顽固守旧之士,听说要造铁路,就说京津大路,从此无险可守的。闻同文馆将招正途出身的人学习,就以为于人心士气,大有关系的。注781又有一种不谙国际情势,而专唱高调,自居于清流之列的。在民间,则因生产方法之不同,而在经济上,渐渐受外国的侵削。而大多数平民,依旧是耕凿相安,不知道今日是何世界;即读书人亦是如此。这都是几千年以来的积习,猝难改革,而外力却愈逼愈深,就演成晚清以后种种的事变。

【注释】

注771 陈康祺《燕下乡脞(cuǒ)录》说:宣宗初即位,苦章奏之多,以问曹振镛。振镛说:“皇上几暇,但抽阅数本,摘其字迹有误者,用朱笔乙识发出。臣下见皇上于细节尚且留心,自不敢欺罔矣。”此说未知确否。总之不知大体,不能推诚布公,而好任小数,拘末节,则是实在的。

注772 宣宗是性质轻躁,好貌为严厉,而实无真知灼见的人。但看其鸦片战争时的举动可知。当时下情的不能上达,于此亦很有关系。

注773 载垣、端华、肃顺外,御前大臣景寿,军机大臣穆荫、匡源、杜翰、焦祐瀛,共八人。

注774 当时肃顺护送梓宫,两宫及载垣、端华,自间道先归。至京,猝发载垣、端华之罪,杀之。肃顺则被执于途,亦被杀。

注775 钮祜禄氏徽号为慈安,谥孝贞,当时称东宫皇太后。叶赫那拉氏号慈禧,谥孝钦,当时称西宫皇太后。

注776 德宗立后,穆宗皇后饮药死。时懿旨说以德宗嗣文宗,生子即承大行皇帝。侍读学士广安上疏,援宋太宗故事,请颁铁券,奉旨申饬。及穆宗后既葬,吏部主事吴可读自杀,遗疏请长官代奏,请再下明文,将来大统,必归继承大行皇帝之子。懿旨说:“皇帝将来诞生皇子,自能慎选贤良,缵承统绪,继大统者即为穆宗毅皇帝嗣子,皇帝必能善体是意也。”因清朝家法,不许建储,所以不能说德宗哪一个儿子继承穆宗,而只能说缵承统绪的,即为穆宗嗣子。

注777 各国立约,除英、法、俄、美外,惟瑞典在一八四七年,在《天津》、《北京》两约之前,余则皆在其后。当一八五八、六〇年间,清廷虽胁于兵力,和英、法、俄、美订约,对于其余诸国,还是深闭固拒的。所以桂良、花沙纳在上海议商约时,西、葡两国来求通商,桂良据以奏闻,上谕还是不许。后来有许多国请于薛焕奏闻,上谕仍令严拒,并令晓谕英、法、美三国,帮同阻止。有“如各小国不遵理谕,径赴天津,惟薛焕是问”之语。然一八六一年,普鲁士赴上海求通商,为薛焕所拒,径赴天津入京,由法使为之代请,清廷卒无可如何,与之立约。于是荷兰、丹麦,于一八六三年,西班牙于一八六四年,比利时于一八六五年,意大利于一八六六年,奥斯马加于一八六九年,相继与中国订约。当其请求立约时,大率由英、法等国介绍。而所订条约,即以介绍国之条约,为其蓝本,所以受亏益深。这都是同治一朝中之事。其中惟秘(bì)鲁,因有苛待华工,葡萄牙因有澳门交涉,在同治朝商订条约,久无成议。《秘约》直至一八七四年,即同治十三年才商定。明年,即光绪元年才互换。《葡约》则到一八八七年才订定,事见下章。清代所订条约,以《南京条约》为始,至《天津》、《北京》两条约而集其大成。同治一朝所订条约,差不多全是抄袭成文的。至一八七四年的《秘鲁条约》以后,则所订条约,较前已略有进步了。但大体上,因为前此的条约所束缚,所以总不能免于不平等之讥。至后此所订条约,其吃亏又出于《天津》、《北京》两约之外的,则以一八九五年和日本所立的《马关条约》为始,参看第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