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中古史 第四十七章 元明的宗教和社会(第2/2页)

这个真要算中国人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然而明太祖虽能扫除衣冠辫发的污点,至于社会上的阶级,则初无如之何。太祖数蓝玉的罪,说他家奴数百,可见明初诸将的奴仆,为数亦不在少。后来江南一带,畜奴的风气更盛。顾亭林《日知录》说:“江南士大夫,一登仕籍,投靠多者,亦至千人,其用事之人,主人之起居食息,出处语默,无一不受其节制。有王者起,当悉免为良,而徙之以实远方空虚之地。则豪横一清,四乡之民,得以安枕;士大夫亦不受制于人,可以勉而为善。政简刑清,必自此始。”可以想见这一班人倚势横行,扰害平民的行径。然亦明朝的士大夫,居乡率多暴横,所以此辈有所假借。明朝士大夫,暴横最甚的,如梁储的儿子次摅(shū),和富人杨端争田,至于灭其家,杀害二百余人,王应熊为宰相,其弟在乡,被乡人诣阙击登闻鼓陈诉,列状至四百八十余条,赃至一百七十余万。温体仁当国,唐世济为都御史,都是乌程人。其乡人为盗于太湖的,至于以其家为奥主,都是骇人听闻的事。这大约仍是元代遗风。因为当时劫于异族的淫威,人民莫敢控诉。久之,就成为这个样子了。清朝管束绅士极严,虽说是异族入据,猜忌汉人,要减削其势力,而明代绅士的暴横,亦是一个大原因。

【注释】

注624 见《元史·张雄飞传》。

注625 均见本纪。

注626 《宪问》。

注627 公元一一二九年。

注628 公元一三六八年。

注629 以上关于辫发的话,据日本稻叶君山《清朝全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