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上古史 第八章 我国民族的滋大(第2/2页)

【注释】

注89 《史记·六国年表》。

注90 《史记·越世家》索隐。战国时,永(今湖南零陵县)、郴(chēn,今湖南郴县)、潭(今湖南长沙县)、鄂(今湖北武昌县)、岳(今湖南岳阳县)、江(今江西九江县)、洪(今江西南昌县)、饶(今江西鄱阳县),并属楚。袁(今江西宜春县)、吉(今江西吉安县)、虔(今江西赣县)、抚(今江西临川县)、歙(shè)(今安徽歙县)、宣(今安徽宣城县),并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