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上古史 第三章 唐虞的政治(第2/2页)

舜所命之官,见于《尚书》的,注31有司空、后稷、司徒、士、共工、朕虞、秩宗、典乐、纳言等。又有四岳、十二牧。四岳,据《郑注》,是掌四方诸侯的。十二牧,则因当时分天下为十二州,命其各主一州之事。《书经》又述当时巡守之制:则天子五年一巡守。二月东巡守,至于东岳之下,朝见东方的诸侯。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十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其礼皆同。其间四年,则四方诸侯,分朝京师。此所述,是否当时之事?若当时确有此制,则其所谓四岳者,是否是后世所说的泰山、衡山、华山、恒山,亦都足资研究。但当时,确有天子诸侯的等级;而尧、舜、禹等为若干诸侯所认为共主,则似无可疑。当时的政治,似颇注重于教化。除契为司徒,是掌教之官外,据《礼记·王制》所述,则有虞氏有上庠(xiáng)、下庠,夏后氏有东胶、西胶;一以养国老,一以养庶老。古人之教,最重孝弟(tì)。养老,正是所以孝弟,而化其犷悍之气的。我国的刑法,最古的是五刑,即墨、劓(yì)、剕(fèi)、宫、大辟(pì)。据《书经·吕刑》,则其法始于苗民,注32而尧采用之。而据《尧典》所载,则又以流宥(yòu)五刑;鞭作官刑,朴作教刑;金作赎刑。后世所用的刑法,此时都已启其端倪了。

【注释】

注24 今山西太原县。尧都太原,系汉太原郡晋阳县,见《汉书·地理志》。后人以为在平阳(今山西临汾县),误。

注25 黄河在今山、陕两省之间,古人谓之西河。自此折而东行,谓之南河。更折向东北,则谓之东河。

注26 如《韩非子·外储说》、《忠孝》、《淮南子·齐俗训》等。

注27 《癸巳类稿·奡证》。《尚书略说·四岳》。

注28 较早的,如伯夷、叔齐、吴泰伯。在春秋以后的,如鲁隐公、宋宣公(《春秋》隐公三年),曹公子喜时(同上成公十六年),吴季札(同上襄公二十九年),邾(zhū)娄叔术(同上昭公三十一年),楚公子启(同上哀公八年)。

注29 龙门山,在今陕西韩城县、山西河津县之间。其脉至山西离石县东北为吕梁山。孟门山,在山西吉县西,陕西宜川县东北。

注30 皆见《孟子·滕文公篇》。

注31 《舜典》。此篇实系《尧典》,今本分其后半,而伪撰篇首二十八字,以为《舜典》。

注32 三苗国君,见第一编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