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不言而喻的真理革命共和国的建立(第3/17页)

这个国家决定切断与大不列颠的殖民关系时,并没有决定废除奴隶制,但这并不能全然归咎于《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事实上,在杰斐逊的《独立宣言》初稿中,关于奴隶制的内容要比最终版中多得多。在初稿中,杰斐逊指出,乔治三世在殖民地犯下的最终的,可能也是最无争论余地的罪行就是“向人性本身发起残忍的战争,剥夺了一个从未开罪于他的遥远民族最为神圣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利,捕获和贩运他们到另一个半球为奴,或者使得他们在转运的过程中遭受悲惨的死亡”[4]。杰斐逊想要将奴隶贸易的过错转嫁于大不列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个人很难站在奴隶拍卖台前宣扬自由。此外,杰斐逊以那些殖民地的名义落笔起草宣言的时候,那些殖民地也不只寻求在大不列颠面前为自己辩护,而是着眼于所有那些对此感兴趣的世人。

在这些世人当中,有一位知名的作家兼批评家,名为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约翰逊在殖民地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因编著《英语大辞典》而扬名,其小说《拉塞拉斯:一个阿比西尼亚王子的故事》(The History of Rasselas, Prince of Abissinia,1759年)也于1768年引进美国出版。在当时的大西洋世界中,贸易、消费和印刷文化大多与奴隶制和奴隶贸易紧密相连。同样作为大西洋世界的参与者,美洲殖民者和英国人都准备好了去仔细研读约翰逊对于《不可容忍法案》的辩护。这份辩词以小册子的形式呈现,标题为《税收并非暴政:对于美国国会决议与致辞的回应》。在这份辩词中,约翰逊提出了与杰斐逊相反的观点,认为那些针对英国国王的反爱国主义“偏见”仅仅是“夭折的愚蠢派系闹剧”。约翰逊暗示这些人“生来只为尖叫和死去”。在辩词主体的结尾部分,有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在美国奴隶制度废除之前被一再提起:“有人说,美国人如果屈服于此,将可能导致我们自己的自由越来越少,只有极具洞察力的政客才能够预见此事。”他接着问道:“如果奴隶制果真具有这样致命的传染性,我们又为何听到黑人领导者为自由奔走疾呼?”[5]虽然杰斐逊做出了尝试,但天晓得,这并不是一个他可以回答的问题。

不论杰斐逊怀有何种信念或期望,在独立革命爆发前的几十年中,许多美国人从来就没有想过废除奴隶制。18世纪末期,美国和英国对于非白人文化都持蔑视的态度,事实上,他们认为,除了白人之外的任何人种的文化都没有资格被称为文化。这方面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美国第一位黑人女诗人菲利斯·惠特利(Phillis Wheatley)在最初出版诗集时遭到的质疑(图16)。惠特利年幼时就被卖到美国成为奴隶,在主人家,也就是波士顿的惠特利家族中长大。1773年,她出版了一本名为《宗教与道德诗歌集》(Poems on Various Subjects, Religious and Moral)的诗集。不过,在这本诗集的前言中,不得不找来很多波士顿当时的显要白人男性,包括后来马萨诸塞州总督的托马斯·哈钦森(Thomas Hutchinson)等人,向那些持怀疑态度的读者保证,他们面前的这本诗集的确是“出自菲利斯这样一个年轻的黑人女孩之手,她刚刚从非洲被卖到这里不过几年的时间,在此之前,她只是一个未经开化的野蛮人”。这些人在前言里通情达理地承认,菲利斯自从来到殖民地后,一直都“在镇上一户人家家中为奴”。正是由于菲利斯是奴隶身份,她的才智和文学才能就必须要靠那些白人男性来证实,性别和肤色让这些白人男性获得了毋庸置疑的可信度,也让菲利斯自己失去了话语权。[6]

图16 菲利斯·惠特利《宗教与道德诗歌集》首页插图(伦敦:A. 贝尔,1773年)。这幅版画最初的创作者是西皮奥·穆尔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