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赫胥黎的警告(第2/4页)

但现在这个游戏已经进行了很久,如果还不能意识到游戏的结果,就不可原谅了。到了这个时候,如果你还不能意识到技术必然会带来社会变迁,还在坚持技术是中性的,仍然认为技术始终是文化的朋友,那么你实在是太愚蠢了。从很多例子我们已经看出,通讯模式中的技术变化比交通模式中的技术变化更能影响人们的意识形态。把字母带入一种文化,会改变这种文化的认知习惯、社会关系、社会概念、历史和宗教。把活字印刷机带入一种文化,你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但如果把光年速度的图像传送引入文化,你就会发动一场文化革命。没有投票,没有辩证法,没有游击队的反抗,就这样一种意识形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这是一种没有文字的意识形态,而且它因为没有文字而显得更加强大。只要人们虔诚地相信社会发展的必然性,它就可以长久地存在下去。在这个意义上,所有的美国人都是马克思主义者,因为我们都相信历史正把我们推向某个理想中的天堂,而技术正是推动我们的动力。

所以,对于任何像我这样著书讨论这个问题并且想在书的最后提出解决方法的人来说,眼前的困难简直无法逾越。首先,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需要什么解决方法;其次,也许就根本不存在什么解决方法。但是作为一个真正的美国人,我深信只要有困难就会有解决方法,所以我想以下面的几个建议结束本书。

我想指出的第一点是,我们不能用诸如杰里·曼德在《消灭电视的四个论点》提出的卢德分子[2]立场来欺骗自己,这是完全荒谬的观点。美国人不会停止使用任何技术设备,让他们这样做等于什么也没说。同样不现实的是干涉人们对于媒介的使用。很多文明国家通过立法限制电视播出的时间,以此来弱化电视在大众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但我相信这在美国是不可能的。一旦电视这种快乐媒介进入我们的生活,我们绝不会同意让它离开片刻。当然,还是有些美国人作过尝试,在我写作这本书的期间,《纽约时报》(1984 年 9 月 27 日)上出现了一篇关于康涅狄格州一个图书馆倡导“关掉电视”的文章。这次活动发生在去年,主题是让人们在一个月里不看电视。据《纽约时报》报道,这次活动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文章引用了埃伦·巴布科克夫人的话,她的一家参加了这个活动。她说:“去年电视对这个活动进行过很多精彩的报道,我很想知道今年这个活动是否会产生和去年一样的影响力。”简单地说,巴布科克夫人希望人们通过看电视认识到他们应该停止看电视。我们很难想像巴布科克夫人没有看出自己立场中表现出来的讽刺性。有很多次,有人让我到电视上去宣传我写的关于反对电视的书,这也是同样的讽刺。这些就是电视文化的矛盾。

一个月不看电视到底有什么意义?充其量这是一种苦行。当这个地方的人们结束这种苦行回到他们日常的消遣时,他们会感到多么舒畅啊!但是,我们应该为他们的努力鼓掌,就像我们为那些限制电视中某些内容——例如,过多的暴力、儿童节目中播放的商业广告——的努力鼓掌一样。我特别欣赏约翰·林赛关于禁止在电视上播放政治广告的建议,就像我们现在禁止烟酒广告一样。我会很乐意在联邦通讯委员会面前证明这个建议的众多好处。如果有人认为这个建议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我愿意提出一个两全之策:在播放所有政治广告之前应该先播一条小小的声明,即,根据常识,观看政治广告有碍思想健康。

我对是否有人会认真考虑这个建议不持乐观态度,我也不相信那些旨在提高电视节目质量的提议能有什么成效。我前面提到过,为我们提供纯粹的娱乐是电视最大的好处,它最糟糕的用处是它企图涉足严肃的话语模式——新闻、政治、科学、教育、商业和宗教——然后给它们换上娱乐的包装。如果电视节目变得糟糕起来,我们倒是应该庆幸了。《喝彩》之类的节目不会威胁大众思想健康,但《新闻 60 分》、《目击新闻》和《芝麻街》之类无疑是一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