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教学是一种娱乐活动(第2/5页)

虽然我们无法从各种各样的建议中找出改善教育制度的方法,但大家都清楚地认识到读书和看电视对于学习的定义是完全不同的,这已经成为当今美国关于教育的重要话题。事实上,美国可以被当作西方教育第三次危机中的一个典型例子。第一次危机出现在公元前 5 世纪,那时雅典人经历了从口头文化到字母书写文化的变更,如果要了解其中的意义,我们应该读一读柏拉图。第二次危机出现在 16 世纪,印刷机的出现使欧洲发生了巨变,要了解这个阶段,我们应该读一读约翰·洛克[3]。第三个阶段正发生在美国,这是电子革命,特别是电视机发明后产生的后果,要想了解其中的奥妙,我们应该读一读马歇力·麦克卢汉。

人们不再认为教育应该建立在缓慢发展的铅字上,一种建立在快速变化的电子图像之上的新型教育已经出现在我们面前。目前的教室还在利用铅字,但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日渐削弱了。而电视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续发展着,为“什么是知识”和“怎样获得知识”重新进行了定义。我们完全有理由说,美国目前最大的教育产业不是在教室里,而是在家里,在电视机前,这个产业的管理者不是学校里的行政人员和教师,而是电视网络公司的董事会和节目制作人。我并不是说这样的局面是某些人蓄意而为,也不是说那些控制电视的人应承担这个责任。我只是想说,像字母和印刷机一样,电视通过控制人们的时间、注意力和认知习惯获得了控制人们教育的权力。

正因为这样,所以我觉得把电视称作“课程”是很确切的。在我看来,课程是一种特别的信息系统,其目的是要影响、教育、训练或培养年轻人的思想和性格。电视正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而且可以做到持之以恒。通过发挥这样的作用,电视成功地战胜了学校里的课程,甚至几乎消灭了学校里的课程。

我曾写过一本书,名字叫《教学是一种保护活动》,在那本书里,我详细地分析了电视和学校这两种课程的对立性,这里我不想重复。但是我想重提两点,因为我觉得我在那本书里阐述得还不够,而且这两点对现在这本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想指出的第一点是,电视对教育哲学的主要贡献是它提出了教学和娱乐不可分的理念。从孔子到柏拉图到洛克到杜威,没有人在他们对教育的论述中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如果你博览教育文献,你会发现有人说过,孩子在学习自己有兴趣的东西时掌握得最好;你还会发现有人说过——柏拉图和杜威对此也十分强调——理性只有在情感的肥沃土壤里才能得到最好的培养;你甚至会发现有人说,一个慈爱的老师会使学习成为一件轻松的事情。但是从来没有人说过或暗示过,只有当教育成为娱乐时,学习才能最有效、最持久、最真实。教育哲学家们认为获得知识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其中必然有各种约束的介入。他们认为学习是要付出代价的,耐力和汗水必不可少;个人的兴趣要让位于集体的利益。在他们看来,要想获得出色的思辨能力对于年轻人来说绝非易事,而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斗争。西塞罗说过,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们摆脱现实的奴役,而现在的年轻人正竭力作着相反的努力——为了适应现实而改变自己。

电视提供了一个诱人而富有创意的不同选择,我们也许可以说,电视提出了三条戒律并由此形成了教育的哲学。这些戒律的影响在每一种电视节目中都能够体现出来——从《芝麻街》到《诺瓦》和《国家地理杂志》这样的纪录片到《幻想岛》到音乐电视。下面就是我所说的三条戒律:

你不能有前提条件

每一个电视节目都应该是完整独立的,观众在观看节目的时候不需要具备其他知识。我们不能说学习是循序渐进的,也不能强调知识的积累需要一定的基础。电视学习者应该可以自由地选择何时开始学习而不会受到歧视。因此,你从来没有看见或听见哪个电视节目开头的时候会警告观众:如果你没有看过前面的节目,你就无法看懂眼前这个节目。电视是不分等级的课程,它不会在任何时候因为任何原因拒绝观众。换句话说,电视通过摒弃教育中的顺序和连贯性而彻底否定了它们和思想之间存在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