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走向伯利恒(第4/5页)

我相信,你会注意到,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宗教信条。不论是释迦牟尼、摩西、耶稣还是穆罕默德、路德,从来没有哪个伟大的宗教领袖会给人们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给的是人们应该具备的东西。但是,电视只能给予观众他们想要的,电视是“客户友好”型的,要关掉它实在太容易了。只有在呈现动感的视觉形象时,电视才能对观众产生最大的吸引力。它不适合复杂的语言或苛刻的要求。所以,电视上的传教完全不同于圣山上的传道。宗教节目充满了喝彩声,它们庆祝富有,让节目中的演员成为名人。虽然这些节目传递的信息琐碎无聊,但它们仍然会有很高的收视率,或者,也许正是因为它们传递的信息琐碎无聊,它们才会拥有很高的收视率。

如果我说基督教是一种苛刻而严肃的宗教,我相信我没有说错。但是,当它被表现得轻松愉快时,它就变成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宗教。

当然,肯定会有人反对“电视使宗教堕落”这种说法,其中一个理由是,宗教和图像从来都是紧密相联的。除了贵格会[4]其他几个禁欲的教派,很多宗教都努力通过艺术、音乐、神像和令人敬畏的仪式来表现自己的吸引力。宗教的美感是它吸引人们的重要原因。对于天主教和犹太教来说,这一点尤其明显:在镶嵌着美丽彩色玻璃的教堂里,教徒们可以听到萦绕人心的曲调,看到华美的长袍、披肩和神奇的帽子,他们享受圣饼和美酒,聆听古老语言神秘的节奏。这些宗教仪式中的饰物与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鲜花、喷泉和布景是不同的,因为前者是宗教本身历史和教义的一个组成部分,教徒对它们应该表现出恰如其分的敬畏。犹太教徒祷告时不会因为戴无檐便帽在电视上好看而戴上它;天主教徒不会为了给圣坛增添光彩而点上蜡烛;犹太教、基督教和长老派的拉比、教士们不会在传教时停下来问电影明星是不是虔诚的教徒。我们在真正的宗教中看到的图像是以施展魔力为目的的,而不是为了娱乐。这当中的区别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通过赋予事物魔力,我们可以获得神性,而通过娱乐,我们走得离神越来越远。

电视上的大多数宗教节目都是“原教旨主义”的倡导者,它们明确鄙视仪式和神学,它们推崇的是同《圣经》、也就是上帝的直接交流。我不想让自己陷入我不擅长的神学争论中,但我还是可以公正地说,在电视上,上帝是一个身份不明的次要角色。虽然他的圣名被一再提起,但传教士有血有肉的形象带给我们一个明白无误的信息:值得我们崇拜的是眼前的他,而不是那个看不见的他。我不是说传教士存心想这样做,而是说电视上彩色的特写镜头威力太大。毕竟,电视上的形象比金牛犊[5]的魅力要大得多。我怀疑(虽然我没有确凿的证据),天主教反对富尔顿·希恩主教上电视(几年以前)就是因为怕观众们错把对上帝的崇拜献给了希恩主教,他具有穿透力的目光、令人敬畏的斗篷和神圣庄严的话调实在是像极了上帝。

电视最大的长处是它让具体的形象进入我们的心里,而不是让抽象的概念留在在我们脑中。正因为这样,所以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把一档关于宇宙的节目命名为《沃尔特·克朗凯特的宇宙》。如果你认为宇宙不需要沃尔特·克朗凯特[6]为它增添光彩,那你就错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知道沃尔特·克朗凯特在电视上比在银河系更有魅力。而吉米·斯瓦加特则比上帝更有魅力,因为上帝只存在于我们心里,而斯瓦加特一直在那里,你可以看得见他,你可以敬仰他、膜拜他。正因为这样,所以他能成为电视明星,比利·格雷厄姆能成为名人,奥拉尔·罗伯茨可以拥有自己的大学,罗伯特·舒勒可以拥有水晶教堂。如果我没有弄错,有一个词可以用来形容这一切,那就是“亵渎神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