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媒介即认识论

在这本书里我想展现给大家一个发生在美国的关于媒介—隐喻的巨大变化,作为这个变化的结果,那些危险的无稽之谈成了我们公众话语的重要部分。在以后的章节中,我的任务非常明确。首先,我想证明,在印刷机统治下的美国,话语和现在有很大不同——清晰易懂,严肃而有理性;其次,我想论证,在电视的统治下,这样的话语是怎样变得无能而荒唐的。但是,为了避免我的分析被理解成是对电视上的“垃圾”的司空见惯的抱怨,我必须先解释一下,我的焦点是放在认识论上,而不是放在美学或文学批评上。说实话,我对这些所谓“垃圾”的喜爱绝不亚于其他任何人,我也非常清楚地知道,印刷机产生的垃圾可以让大峡谷满得溢出来。而在生产垃圾这一点上,电视的资历还远远比不上印刷机。

因此,我对电视上的“垃圾”绝无异议。电视上最好的东西正是这些“垃圾”,它们不会严重威胁到任何人或任何东西。而且,我们衡量一种文化,是要看其中自认为重要的东西,而不是看那些毫无伪装的琐碎小事。这正是我们的问题所在。电视本是无足轻重的,所以,如果它强加于自己很高的使命,或者把自己表现成重要文化对话的载体,那么危险就出现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样危险的事正是知识分子和批评家一直不断鼓励电视去做的。这些人的问题在于,他们对待电视的态度还不够严肃。因为,和印刷机一样,电视也不过是一种修辞的工具。要想严肃对待电视,我们必须谈一谈认识论,否则其他的任何评论都是没有意义的。

认识论是一门有关知识的起源和性质的复杂而晦涩的学问。和本书有关的是认识论对于真理的定义以及这些定义的来源所表现出来的兴趣。在这里,我特别想证明,真理的定义至少有一部分来自传递信息的媒体的性质。我想讨论的是,媒体在我们的认识论中充当了什么角色?

为了简单地说明本章标题的含义,我觉得有必要从诺思洛普·弗莱那里借用一个词。他把自己运用的原理称作“共鸣”。他写道:“通过共鸣,某种特定语境中的某个特定说法获得了普遍意义。”[1]他举“愤怒的葡萄”[2]为例。这个表达方式第一次出现是在《以赛亚书》中,人们庆祝即将到来的对于易得迈人[3]的屠杀。但是这个词组,弗莱继续写道:“早已超越了这个语境并且进入了很多新的语境,这些新的语境赋予人类尊严,而不是仅仅反思它的盲从。”通过这样的阐述,弗莱把“共鸣”的概念扩展到词组和句子以外。戏剧或故事中的一个角色,比如哈姆雷特,或卡罗尔笔下的爱丽斯,也可以有共鸣。他还说,东西可以有共鸣,国家也不例外:“希腊和以色列,这两个被割裂的国家,它们地理上的最小细节都会让我们良心不安,除非有一天它们出现在我们想像世界中的地图上,不论我们是否见过这两个国家。”

在谈到“共鸣”的来源时,弗莱总结说隐喻是它的动力,也就是说,词组、书、角色或历史都具有组织不同态度或经历的力量,并且可以赋予它们以意义。于是,雅典成为优秀文化的象征,哈姆雷特代表了犹豫不决的忧思,爱丽斯的漫游象征着在无意义的语义世界中寻求秩序。

我们暂且离开弗莱(相信他不会有意见),但他所用的“共鸣”这个词还会伴随我们。我认为,任何一种媒介都有共鸣,因为共鸣就是扩大的隐喻。不管一种媒介原来的语境是怎样的,它都有能力越过这个语境并延伸到新的未知的语境中。由于它能够引导我们组织思想和总结生活经历,所以总是影响着我们的意识和不同的社会结构。它有时影响着我们对于真善美的看法,并且一直左右着我们理解真理和定义真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