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忽悠晋国人民(第2/5页)

【周朝土地制度】

根据考证,周朝的土地制度为井田制。但是,此说长期有争议。

之所以叫做井田制,是因为将农田按南北向和东西向划分成井字形,因此称为井田。井田又分为公田和私田,公田直接属于天子或者诸侯,实际上相当部分公田是分给公卿大夫做采邑,而私田分给平民耕种。一般来说,公田是好田,私田则差一些。公田由奴隶和农民共同耕种,农民需要首先集体耕种好公田,然后才能耕种自己的私田。公田的收成中一部分上交国家,其余归采邑拥有者。而私田只需要上缴象征性的税,其余归自己。

不论公田还是私田,都是国家所有,个人不得买卖。国家不仅可以随时收回,也会采取轮换制度,以体现公平原则。说起来,这似乎很像我们的人民公社。公田就是人民公社的田,私田就是自留地。

而所谓的野人,就是没有公田也没有私田,而是自己在野外开荒的人。开荒在那时属于违法,但是多半没有人去管。

到春秋时期,随着人口的增加和铁器在农业中的应用,实际上土地的开发和交易的需求增加了,因此私有化和开荒合法化的要求日益高涨。

现在,我们来看看郤乞给大家的好处。《左传》记载:“晋于是乎作辕田。”

对于这句话的解释,自古以来众说纷纭,直到今天也说不清楚。但是有一点,这肯定是给大家实惠了,而且是在土地上的实惠。

一种说法是将地块重新切割,以便于“辕”的使用,也就是说便于牛耕。但是,这样的说法很受质疑,理由很简单,这对于大家来说并非实质性利好。何况,晋国是否采取井田制至今也未有定论。

实际上,对于人们来说,真正的利好应当是私有化或者开荒合法化。但是,至今人们的公论是,土地私有化始于一百年之后的鲁国“初税亩”。

那么,究竟“作辕田”是个什么样的天大利好,能够让人们把对晋惠公的怨恨化为感恩呢?根据笔者的推测,辕田与井田应当是并列的两个概念,“作辕田”解作将开荒合法化更合理些。也就是说,新开荒地可以不用按照井田的划分方式,而是谁开发谁划分,土地使用权归谁。

这样的好处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大利好,所以大家才会都感激。

趁着大家都激动的时候,吕省召集卿大夫们开会了。

“我们国君因败亡在外而愧疚,他并不为自己忧愁,而是为群臣担忧,这不是伟大的品德吗?这么好的国君,我们难道不应该爱戴吗?可是,这么好的国君还被关在国外,我们难道就这么等待吗?”吕省的话很有煽动性,大家都还沉浸在激动之中。

“我们做些什么才可以让国君回来呢?”大家激动地说。没人想到这些都是吕省在忽悠大家。

“韩原会战失败,晋国的武器装备都完了。如果我们增收赋税,修治武器,用来辅佐太子,并作为国君的后援,让四方邻国听到后,知道我们失去国君又有了新的国君,群臣和睦,武器更多,友好的国家就会支持我们,敌对的国家就会害怕。”吕省接着忽悠。

“好,好。”大家响应。

“晋于是乎作州兵。”(《左传》)晋国开始改革兵制,建置州兵来扩充军力。什么是州兵?历来也是说法不一。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这一定是扩充晋国军力,大致是除了原先的上下两军之外,地方武装正式纳入正规军建制,相当于武警部队配备了解放军的装备,随时准备上战场。

郤芮为什么这段时间没有出场?据说病了。当然,谁都知道是装病。

【晋惠公回国】

从九月初晋惠公被捉,到十月底晋国作辕田作州兵,将近两个月时间,吕省为惠公做好了铺垫,晋国老百姓很欢迎惠公回去,而且,晋国的军力已大大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