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见第十三(第3/6页)

丁文江主张直接干预、改良政治制度。他说:“我们中国政治的混乱,不是因为国民程度幼稚,不是因为政客官僚腐败,不是因为武人军阀专横——是因为‘少数人’没有责任心而且没有负责能力。”胡适支持丁文江,打破了不谈政治的誓言,“我实在忍不住了”,他在北大作“好人政府主义”演讲:“好人不出头,坏人背了世界走。”

1923年,蒋百里与龚浩回北京。途经徐州,蒋忽然若有所感:“将来有这么一天,我们对日作战,津浦、京汉两路必被日军占领。我们国防应以三阳为据点,即洛阳、襄阳、衡阳。”龚听了这个神话般的怪论,觉得蒋太敏感,自忖“将来中日两国开战,无论怎样,我们的半壁江山不会沦于敌手”。

顾维钧以为中国的事情难办,尤其外交难办。内政的对象是人民,外交的对象是与国。在内政上有时可以开大价钱,可以开空头支票,反正人民无知无力,对你也莫可如何。至于外交,那就得货真价实,不能假一点,不能要大价钱,否则就会自讨没趣,自食其果。他曾说:“中国的外交,从巴黎和会以来,我经手的就很多。所犯的毛病,就是大家乱要价钱,不愿意吃明亏,结果吃暗亏;不愿意吃小亏,结果吃大亏。”在某些外交事件中,群众情绪激昂,喊出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口号。顾维钧对这一点最有反感。他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子孙万代的事。我们这一代的人,只能当这一代人的家,哪里能当子孙万代的家?个人还可以‘玉碎’,一个民族,是‘玉碎’不得的。”

陈独秀最后一次被捕,替他作辩护的律师,是甲寅派首领古文家章士钊。其辩护词随后在上海《申报》发表,标题是:“党即国家乎?”章士钊说:陈独秀“非危害国家也,国民党不能代表国家,是为二物。陈氏反国民党,不反国家,何危害民国可言乎”?

1931年底,朱家骅被任命为教育部长。他掌管全国文教,颇有建树。他的信念是:“我们教书的今天参加中枢政治,至少要为文教方面做点事。”他注重教育改革,努力促进中国教育制度的现代化,他说,高等教育“应求充实,勿事铺张,必须提高研究学术之程度,并注意于实用人才之培植”;中等教育“应切合社会需要,救济国民生计”,同时,“对于成年文盲之充斥,须力谋扫除”。

1932年,许德珩出狱不久,杨杏佛找到他,要他参加民权保障同盟。许说:“我自己的人权都保障不了,还保障人家的民权。”杨杏佛答说:“我们就是需要你这样的人来保障民权。”

1933年,离柔石等“左联五烈士”被杀害已整整两年,当时的报章都不敢载这事。《现代》杂志编辑施蛰存后来回忆说:鲁迅的名文《为了忘却的纪念》,“曾在两个杂志的编辑室里搁了好几天,编辑先生不敢用,才转给我。”施也“有点踌躇”、“不敢决断”,“请老板张静庐先生拿主意。张读后沉吟不决,考虑了两三天,毅然决定:上!那理由是:一舍不得鲁迅这篇异乎寻常的杰作被扼杀,或被别的刊物取得发表的荣誉;二经仔细研究,这篇文章没有直接触犯统治者的语句,在租界里发表,顶不上什么大罪名。”

傅斯年曾对胡适说:“我们自己要有办法,一入政府即全无办法。与其入政府,不如组党;与其组党,不如办报。”“我们是要奋斗的,惟其如此,应永远在野,盖一入政府,无法奋斗也。”

鲁迅去世后,叶公超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把鲁迅的所有作品重读一遍。叶赞扬说:“我有时读他的杂感文字,一方面感到他的文字好,同时又感到他所‘瞄准’(鲁迅最爱用各种军事名词)的对象实在不值得一颗子弹。骂他的人和被他骂的人实在没有一个在任何方面是与他同等的。”胡适责怪叶公超说:“鲁迅生前吐痰都不会吐在你头上,你为什么写那样长的文章捧他?”叶说:“人归人,文章归文章,不能因人而否定其文学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