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南朝军人势力与皇权(第3/11页)

这种将领兵败被俘之后在两方都受到尊重的现象,在南北朝时并不少见。当时南北方都战事频繁,政权对于军人群体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和尊重。北方比较典型的是西魏名将王思政,549年他率八千士兵守卫颍川城,遭到十余万东魏军队围攻,粮尽城破被俘。东魏权臣、丞相高澄(追谥文襄)对王思政极为尊敬,“齐文襄遣其常侍赵彦深就土山执手申意。引见文襄,辞气慷慨,无挠屈之容。文襄以其忠于所事,礼遇甚厚”[9]。后任命王思政为都官尚书,仪同三司,死后还“赠以本官,加兖州刺史”。其子王康留在西魏、北周境内,“思政陷后,诏以因水城陷,非战之罪,增邑三千五百户,以康袭爵太原公”;王思政长子王元逊亦随其一同被俘,其幼子王景在家乡亦被封为晋阳县侯。“康抗表固让,不许。”[10]可见北齐、北周对王思政的待遇比陈朝对吴明彻还要高。这表现了政权对称职军人的尊重。特别是西魏北周的统治阶层(所谓关陇贵族集团),这种“军人共同体”的色彩更为明显。

陈霸先集团“军人共同体”比较明显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在555年底北齐军徐嗣徽、任约所部渡过长江进攻建康,与陈霸先军进行了激烈战事,两军都粮尽力竭被迫议和。齐军提出的条件是陈霸先需交一名侄子到北齐为人质。陈霸先子侄多已被北周俘获,很不愿意接受这个条件。但“时四方州郡并多未宾,京都虚弱,粮运不继,在朝文武咸愿与齐和亲”,陈霸先亦不能坚持己见,只得宣布送侄子陈昙朗入齐。他对诸将说:“……齐寇若来,诸君须为孤力斗也!”[11]双方由此达成和议,齐军返回江北。次年齐军再次大举渡江进犯,被陈军击败。陈军拒绝释放俘获的齐将萧轨、东方老等,而陈昙朗也被北齐处死。在宣帝陈琐朝,吴明彻部全军覆没之后,陈朝一度面临亡国威胁,为了使举国上下团结振作,陈琐在建康郊外立坛,与朝臣、将领一起对天盟誓,次日,又“分遣大使以盟誓班下四方,上下相警戒也”[12]。这种强调君臣一体、共御国难的仪式也比较少见,亦可看作陈政权“军人共同体”风格的体现。

第二节 宋、陈军人改立皇帝的选择

承平年代皇位继承有一整套基于儒家学说的规范:皇帝的嫡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太子),但有些情况下,皇帝也可指定其他皇子继位;先皇死去时如果少帝年龄尚幼,则由几名核心大臣辅政,保障少主长大和亲政。这套规范的早期模板是周武王死后周公辅佐年幼的成王。到西汉时,霍光和王莽都扮演过这种辅佐少主的角色,并引发了不同的结局。但在战争威胁之下的南朝,这种规范的皇位过渡模式经常遭遇挑战。由于战争影响,南朝重臣往往是武人出身的将领,局势和职业风格使得这些武人将领另有一套选择皇帝的标准,他们更倾向于推举年长且有能力的人做皇帝,这一幕曾在南朝多次上演。

最早体现出南朝政治这一特征的是宋文帝刘义隆的即位。宋开国皇帝刘裕死后,即位的少帝刘义符行为荒唐,导致朝政混乱,刘宋被北魏夺去河南地带即在此时。受刘裕遗命辅政的徐羡之、傅亮、谢晦、檀道济决心更换皇帝。他们废黜并处死了刘义符,迎立刘裕第三子、荆州刺史、宜都王刘义隆到建康即位。主持此次废立的四位辅政大臣中,檀道济是武人出身,一直在刘裕麾下征战。徐羡之、傅亮、谢晦三人并非武将,但都是长期追随刘裕的旧臣:徐羡之是刘裕亲家,多在刘裕出征时主持后方政务;傅亮、谢晦是士族文人,长期在刘裕幕府供职,以才干受提拔至重臣之位,所以他们都深受刘裕果敢风格影响,选择刘义隆为帝的标准是因为他聪颖有才干且较年长(十八岁)。[13]当时曾有人主张以十二岁的刘义恭为帝,遭到徐羡之等人拒绝。[14]显然他们更倾向推选年长的君主。而刘义隆开创“元嘉之治”的表现也证明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