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白阿儿忻台出使西域背景

邵先生研究白阿儿忻台出使帖木儿帝国史迹时,注意到《两颗福星之升起》提到,沙哈鲁国王于公历1409年1月征昔思田(Sistan)(注:今伊朗东部锡斯坦省,此名源出于Saka-stan,即“塞人之地”。)归回哈烈时,恰逢明朝皇帝所遣使臣至其地。邵先生指出,此中国使臣即傅安。欲探求白阿儿忻台出使的历史,应对明初陈诚出使西域前明与帖木儿帝国交往简况有所了解。邵先生六十年前研究明初与帖木儿帝国交往史时,所利用的汉文资料虽较法国学者布洛晒为多,但基本不出《明史》,故尚有进一步深究之余地。今将洪武至永乐初年明与帖木儿往来事迹罗列如下,并略作说明。

洪武二十年(1387)之前,洪武中太祖欲通西域,屡遣使招谕,而遐方君长,未有至者。(注:《明史》卷332,《西域传》。)由此记载看来,明朝建立后,曾主动向帖木儿遣使。惜使臣事迹今已不存。

洪武二十年(1387),撒马尔罕驸马帖木儿遣回回满剌·哈非思(Mulla Hafiz)来贡。(注:《明太祖实录》,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本(以下同,兹不赘)册7,第2779—2280页。)按,哈非思是帖木儿派到明朝来的官方使臣。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35提到这次出使时说,帖木儿首遣哈非思使明,“开通道路”,并说明来使为“二人”。(注:中华书局,余思黎点校本,第483页。)另一位入明的从使有可能是两年后随同哈非思再次来使的俺都儿。《皇明世法录》认为来使二人是满剌和哈非思。其实“满剌”为称号,即“毛拉”。

二十一年(1388),撒马尔罕使臣入贡。(注:《明太祖本纪》,见上引邵先生文。)

二十二年(1389),帖木儿遣回回满剌·哈非思、从者俺都儿(‘Abd al-‘Allah?)来贡。(注:《明太祖实录》册7,第2962页。)按,这是哈非思再次入明。

二十三年(1390),撒马尔罕回回舍怯儿·阿里义来市。(注:同上书,第2983页。)按,这位舍怯儿·阿里义是私商。同年,遣鞑靼亲王67户往居撒马尔罕。(注:同上书,第3071页。)按,《太祖实录》中记洪武二十四年(1391)事时,提到此前明大军出征捕鱼儿海(今贝尔湖)时,“得撒马尔罕贡贾人数百,命鞑靼王子剌剌等送还本国”之事,或与此有关。元亡后,中亚回回人仍频繁往来于漠北、汉地和西域间贸易。据严从简记载,明军远征捕鱼儿海子,抓获这批回回商人时,太祖怀疑他们是奸细,后了解他们是撒马儿罕商贡,使命遣回。撒马尔罕国主(按,即帖木儿)感恩,遣使入贡。太祖命主事宽彻(Küncek)等报之,并谕各番,为别十八里所留。(注:中华书局,余思黎点校本,第484页。)

二十四年(1391),八月,帖木儿遣回回舍哈厘(Sheikh‘Alī)来朝。(注:《明太祖实录》册7,第3133页。)同年十一月,故元鞑靼王子伯颜忽者(Bayan Qudu)等19人自撒马尔罕来朝。(注:同上书,第3057页。)按,这位鞑靼王子来朝或许与前年太祖命鞑靼亲王67户和鞑靼亲王剌剌等人归回撒马尔罕有关。

二十五年(1392)三月,帖木儿遣万户尼咎卜丁(Nizam al-Din)(注:入华的回回人中有相当部分操一种波斯方言,把辅音m读为p或b,如波斯语“穆斯林”为Musalman,元代有些回回人读作Pusalman,故汉文音译为“蒲速蛮”。这里的尼咎卜丁又是一例。)等来朝。(注:《明太祖实录》册7,第3187页。)同年,太祖命“甘肃等处回回军民愿还西域者,悉遣还撒马尔罕之地,凡千二百三十六人”。(注:《明太祖实录》册8,第3266页。)《明史·西域传》所谓“元时回回遍天下,及是居甘肃者尚多,诏守臣悉遣之,于是归撒马尔罕者千二百余人”,即指此事。《明史·西域传·哈烈》记,洪武时撒马尔罕及别失八里咸朝贡,哈烈道远不至。二十五年遣官诏谕其王,犹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