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亚美尼亚商人在澳门(第2/3页)

军民府颁照,要求沿途对该苏喇国夷商查验放行。此外还要求吗哆在省城广州置货时间以一月为限,回澳时不得夹带违禁物。回澳后,应将执照禀缴察销。

这份葡文档的后面葡文题注的汉译为:“白房子”(或称“白宫”)大人为Mathas所发前住广州执照,1792年7月26日。Mathas显然就是这位夷商“吗哆”的名字的原型。“白房子”(Casa Branca)为澳葡当局对清军民府的传统称呼。“白房子大人”即军民府长官。

第二份文献收于《汉文档》微缩胶卷第4卷,其内容大致与上一份档案大致相似,也是澳葡当局为苏喇国夷商吗哆赴广州置办货物之事向军民府报告,时间为上一份报告的次年,即乾隆五十八年(1793)八月二十九日。在收到澳葡当局报告的当日,军民府随即同意发出执照,其文如下:

特授广州澳门海防军民兼管顺德香山县捕务水利,加一级,又随带加一级,纪录五次,韦,为乞恩批照事。乾隆五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据该夷日唩嚟哆禀称,现据苏喇国夷商吗哆等说称,前经遵例来澳居住,兹欲上省料理贸易事务,浼哆代为禀请给照上省。理合禀恳批照,俾沿途盘验有凭等情。

连开夷商吗哆一名,写字类斯叟沙一名,若瑟一名,若亚敬一名,番孩一名,小厮方济各一名,多玛一名,该大诺一名,保禄一名,安多尼一名,奥斯定一名,雅进多一名,玛诺厄尔一名,保里诺一名,鸟枪三枝,剑刀三口,衣箱行李厨房家伙杂物全。据此合行填照给发,为此牌。仰该夷目立将发来牌照一纸转发该夷商收执,前往省城投行料贸易事务。毋得夹带违禁货物,并饬令该夷商事竣来澳,将照禀缴察销。毋违须牌。

右牌仰夷目唩嚟哆准此!

乾隆五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府行

限 日缴

如上所述,这份档案仍称吗哆为“苏喇国夷商”,并说他“前经遵例来澳居住”,可见他生活在澳门。这次他的商队成员较前次略有变化,人数也有所增加:包括三名书记员(写字),第一名为类斯叟沙,其名称原型待考;第二名为若瑟,其原名当为Jose(当即第一份文献中之);第三名为若亚敬,其原名当为Joachim(即上文之喏)。此外还包括外国小孩一名,伙计九名:方济各(原名当为Francisco)、多玛(原名待考)、该大诺(原名待考)、保禄(原名当为Paulo,当即第一份档案中之咆,今译为保罗)、安多尼(原名当为Antoni,当即第一份档案中之咹哆呢)、奥斯定(原名当为Austin)、雅进多(原名待考),玛诺厄尔(原名当为Manuel)及保里诺(原名待考)。(注:东坡塔《汉文档》微缩胶卷第八卷中收藏数份有关清广东地方当局于嘉庆十年(1805)截获两名企图从澳门潜往山西传教的传教士,并因此告谕澳葡当局的档案。其中一名传教士为大西洋国人,名若亚敬。清地方官府令澳葡当局核查清官府查获的他们随身夹带的教籍,澳门通葡法两国文字的葡人称不识其文字。他们为意大利人。不知这位若亚敬与上述“苏喇”国商团中的若敬是否为同一位。如是,则说明这个“苏喇国”商团中有意大利人。上述商团中有几位成员的名字颇似葡语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