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得注意的楞严寺刻本(第2/2页)

但是,到了明后期,白银通行于全社会,占据了货币流通领域的主导地位。迄今为止,对于这样一个价值尺度依据的巨大变化,不少人以《明史》中正统初年明英宗“弛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的记载为根,认为是行用白银朝廷法令推行的结果。但万明教授通过对明初至成化年间徽州地区土地买卖交易中427件契约使用通货情况的分析,发现白银的货币化是自民间开始,到成(化)、弘(治)以后才为官方认可、自上而下地展开。其中,最重要的展开方式是赋役折银。以成化、弘治为界,白银从官方非法货币向事实上的合法货币过渡。到了嘉靖年间,这一货币化过程基本完成。(注: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中国与世界连接的新视角》,载《河北学刊》,第24卷第3期,2004年5月,第145页。)

这说明,第二个丙戍年,即成化二年(1466)亦可排除。由此可知,“楞严寺”本当载明中期以后,或刻于嘉靖五年(1526),或载万历十四年(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