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记服装企业家印常荣 金宝森(第2/3页)

1941年“珍珠港事件”后,服装行业业务萧条,苛捐杂税数不胜数,屡遭日伪特务的敲诈勒索,被扣上“经济犯”的罪名,一次罚款多达3万元,相当于全部资金的一半以上;铁路局北京站又无故扣留了从上海购进托运来的一大批呢绒皮货,致使店铺濒临倒闭。

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国民党政府的接收大员、投机暴发户很多,他们生活极奢侈,服装行业的业务有所好转,女服业则出现“繁荣”景象。其表弟王崇武自认有实力,即拉部分职工从华茂分出,另行开设了“霓裳女子服装行”。印常荣以百两黄金投资于王府井大街东华西服店(后更名为泰来西服店)。

1949年,国民党政府发行金圆券,货币贬值,商店货物被抢购一空,加上多如牛毛的捐税,在一片萧条声中,印常荣约损失全部资金的三分之一。

勉强维持到北平解放后,由于解放初期女子服装行业处于停顿状态,全店40多名职工和部分职工家属,都依靠店中资金生活,使资金更趋短缺。经劳资双方协商,自愿离店另谋他职的职工,每人分走数量不等的呢绒毛料,学徒每人分给11袋面粉。至此,店中已无周转资金,遂与剩下不走的职工、徒弟合作改织线袜,但由于不懂技术和业务,不久即停业了。到1949年年末,卖掉演乐胡同房产作资金,将服装店迁至王府井大街14号。1950年又卖掉礼士胡同房产以增加活动资金,随着国民经济好转,服装业务逐渐开展起来,1951年估产时,全部资产为24000元。

迁到王府井后,印常荣于1950年被选为王府井街代表、服装业公会主任委员。1951年年初,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开始筹建,印常荣任筹委会委员,1951年7月,市工商联正式成立,他当选为执行委员兼组织委员,此职务一直担任到逝世。

1952年年初,“三反”“五反”开始,印常荣受聘为北京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成员。华茂女子服装店经审核定为守法户,但因管闲事帮人买东西被罚5000元。至此,又卖掉东四南大街157号房产(后“波纬服装店”址),所得款除交罚金外,剩下的加入店中充资金。1954年后,以带头购买公债的爱国行动被任为东单区公债推销员。1955年又被聘为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委员,1956年被选为东单区人民代表,尔后,又被选为北京市第二、三、四届人民代表。

在公私合营运动中印常荣积极带头,实现合营后又协助政府做好工商业者私方人员的工作。华茂合营后,名称不变,直到“文革”中期,才改名为“新颖”,直到今天。

印常荣为筹建北京市服装鞋帽公司,将甘雨胡同住宅(26间房)的大部分拿出来作为办公室和职工宿舍。他亲赴上海聘请女服专家朱秉良到京,朱后被彭真市长授予特级技师称号。参加了北京第一家妇女商店即前门妇女商店的创建,同时还聘请了四位留日和旅日华侨女服设计专家,为北京市的妇女服装事业奠定了良好基础。1956年印常荣担任了北京市服装鞋帽公司副经理,后该公司与北京市百货批发公司(现市百货公司)合并,继任副经理之职,直到1966年因病退休。

他在任职期间,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关于增产节约、美化人民生活的号召,于1956年至1958年期间,主持举办了翻旧改新美化人民服装的展览。他以高超的女服技艺,亲自动手设计、裁剪、缝制各式女服,用家里的旧马褂、旗袍等为女儿丽雅改制成西服裙套装、夹克、连衣裙等。美观、实用、大方、节约,颇具说服力和吸引力。国家进口大量苏联花布,由于人民群众不适应而积压,他组织人力,赶制成“布拉吉”(连衣裙)大力推广,引起较大震动,受到党中央和市领导的重视。无论主持服装、鞋帽,还是小百货工作,他都和有关科室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如有一年北京市场上妇女所用发卡断档,他认为东西虽小,但关系人民生活,就及时从上海等地调入各式发卡,充分满足市场需要。在他的积极呼吁和奔走下,周总理提出将部分上海服装业迁京。至此,上海的兰天、造寸、红霞、雷蒙四家服装店先后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