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督政府时期

——共和四年雾月5日(1795年10月27日)到共和五年果月18日(1797年9月4日)

政府根本没有解散两院的权力,但在这次以建立极端权力为目的的革命之后,再没有第二级权力机关来监督人民的最高权力。不能按照法律来保卫革命,剩下的只能是独裁。但独裁手段无疑是自掘坟墓,因此,督政府在拯救革命事业胜利后,自己也面临着垮台。

回顾革命

法国革命推翻旧政府、摧毁旧秩序的目的非常明确:建立自由的政体和完善的社会制度。在前面,我们对法兰西民族争夺政权的几个阶级进行了叙述,特权阶级希望能以等级制度和三级议会作为反对宫廷、资产阶级的手段,并建立特权阶级的政权:资产阶级则希望通过执行1791年宪法,以此反对特权阶级和群众,试图建立资产阶级的政权;群众则寄希望于1793年的宪法,战胜其他各阶级并建立自己的政权。这些政权因为具有排他性而没能巩固,但每个阶级都暂时掌握了统治权并都摧毁了本阶级所不能容忍的制度。

在督政府代替国民公会掌政之后,阶级斗争一度变得和缓,人民在经历了1789年至1795年的剧烈变动之后,十分希望建立一种新秩序,能够安居乐业。这一时期,每个阶级的上层人物各自组成党派,虽然仍旧为政权及政权的形式而争斗,但总体来说,大的运动时代还是结束了。革命在第二阶段表现出第二个性质,在从事政府的组织和安定工作时期,需要放弃自由。各党派因为丧失特殊的自由权而变得颓丧,重点从政治主张转到私生活上来。革命的第二阶段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自由放任阶段,这段时间主要是督政府初期和执政府初期,第二个阶段是行政和军事阶段,即执政府末期和帝国时期。

革命也引发了具体的后果,先将人民分裂为不同的派别,之后将他们变为劳动群众,最后则又使他们成为士兵群众。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各种信仰都发生了动摇,各种思想也开始融合,中等阶级和群众的当政时代一闪而过。7月14日之前的法国,拥有坚定信念和崇高道德,议会根据理智而行使最高权力,法官属于人民,市民阶层有自己的自卫军;8月10日之前的法国,阴郁而动荡不安,一个阶级独揽政权,实行它主张的制度,共和国时而像议会,时而像军营,在信仰民主制度的同时对人民群众实行黑暗统治。

从拥护自由到君主立宪,再到拥护平等、博爱、共和,在每一个时期,人们曾坚定地拥护某种观念,但到了督政府成立之后,经历了各党派相继倾覆的大风暴之后,资产阶级失去了崇高的热情,群众的热切希望也遭到毁灭,人们开始什么都不相信。回想起之前的政治生活,心有余悸的人们还是继续追求享乐,再次沉迷于充斥着舞会、宴会、车马的放荡生活中,甚至超过从前。旧制度旧风尚开始复辟,督政府时期所产生的风尚,在出现新的社会关系、形成新的风尚之前,还是会出现的。在这个过渡时期,奢侈促使勤劳产生,投机买卖和正当商业一同经营,沙龙也为各党派互相接近提供方便,最重要的是,文化也开始重新自由发展。

督政府的政治和军事

督政府成立之初,内忧外患,形势令人沮丧。国内没有固定的秩序,也缺乏行政管理,国库空虚,通信因缺少经费而迟误,纸币的滥发破坏了信用和贸易,经济混乱而萧条,由于饥馑没人愿意出售粮食,各个军火库早已空空如也。军队的境况也是如此,军队缺乏给养,士兵缺衣少食,连每个月的硬币津贴都不能按时发放,穷蹙导致了军纪的废弛,进而在战争中不断失败,退居守势。

在失势之前,救国委员会曾采用征用和最高限价法的手段来满足军队和国内的需要。然而当这种强制征用停止后,粮荒便开始出现,军队和人民连接陷入困境,而对最高限价法的反抗,更加剧了这种危机的到来。国民公会曾经是一个富足的政权机关,但是为了保卫革命却濒于破产。包括国王领地,高级僧侣、正规僧侣和逃亡贵族的地产在内的大部分国有土地都一一变卖,收入用来维持人民的基本生活和满足军队对外作战的需要。